葛邲
所处时代:南宋
葛邲(1135 ~1200年),字楚辅,南宋左丞相,南宋绍兴五年(1135年)生,江阴青阳人,葛邲自小受家学熏陶,博学多闻,机敏干练,年轻时以祖荫而授建康上元(今南京江宁)县丞。宋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葛邲高中进士,当上了国子博士。在一次论州官受纳及鬻爵之弊的对策中,得孝宗奖谕,授著作郎。不久,葛邲又担任掌管规谏的“正言”官,开始了他长达10余年的谏官生涯。
乾道八年(1172年),孝宗亲书“安遇”两字赠赐葛邲,并出《梅花诗》命他奉和。葛邲进一步得到孝宗皇帝的重用,先后授侍御史、中书舍人、给事中,直至淳熙十三年(1186年)任刑部尚书。绍熙元年(1190年),光宗受禅,葛邲被授任参知政事。他对光宗仍象对待老皇帝那样,劝光宗“正风俗,节财用,执中道,恤民力,选将帅,收人才,择监司,明法令”,还建议“守祖宗法度,进荐人物”,以图振兴国力,恢复中原。这些手疏和建议,得光宗皇帝的嘉奖和采纳。同年十二月,葛邲任光禄大夫,知枢密院事(即枢密使),绍熙四年,升迁为右丞相,不久任左丞相。谏官出身的葛邲特别看重劝谏,结果逐渐遭到宋光宗的讨厌,身居高位的左丞相,不满一年便当了观文殿大学士。不久,又以“大兼小”,出任建康府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