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美
信仰:攀附权贵,过锦衣玉食的日子。
主要成就:成为宋朝状元人物来源《续七侠五义》《包公案》
陈世美又名陈年谷,其为官清廉、刚正不阿,为当时清官。清初游学北京,顺治八年(1651年)辛卯科进士。初任河北某地知县,后因得康熙赏识,升为贵州分守思仁府兼石道按察使,兼布政使参政。在贵州为官时,同乡同学来投,谋取官职,他多次接待,并劝以刻苦攻读以求仕进。后因来投者日多,难于应付,乃嘱总管家一律谢绝。
家住均州城郊秦家坡的同窗胡梦蝶,昔日与他进京赴考时,曾以钱财相助,因遭总管家回绝,顿生报复之心,遂将社会上一些升官发财、忘恩负义而抛妻灭子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他身上,编成戏剧《秦香莲》,在陕西、河南等地演出。相传清末一河南剧团到均州演出此戏时,陈的一个后人看了,气得当场吐血,陈世美第八代孙还组织家族众人,当场砸了该剧团衣箱,并殴打演员死伤数人,演出被迫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