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俊
主要成就:创作《红梅记》
代表作品:《李丹记》、《红梅记》、 周朝俊 《香玉人》、《画舫记》
周朝俊(公元1573年前后),明代戏曲作家。字夷玉,一作仪玉、秭玉,鄞县(今浙江宁波市)人。周朝俊在年少时就很有才学,诗学长吉(李贺),亦擅填词。王稚登《红梅记序》称其举动言笑,大抵文弱自爱,而一种旷越之情,超然尘外。所作传奇十余种,今知有《李丹记》、《红梅记》、《香玉人》、《画舫记》四种,今仅存《红梅记》一种,此剧盛演于明末,李?云:“官岭外,每宴客,诸伶不唱《红梅记》者,其为世盛传若此”。 周朝俊约万历前后在世,早丧父母,博学多闻,性气文弱,不信鬼神,凡草木之神,灵怪之妖,惊世骇俗者,必曲臂嗤之,甚凌漫毁辱。从祟祯刊本《醉乡记》所附王克家序中提到:“吾友孙仁孺,才未逢知”,可见他是一个怀才不遇的文人。
《万锦清音》选《红梅记.鬼辩》,题周公美撰,公美也可能就是周朝俊的别字。 周朝俊活动年代约在隆庆、万历年间,王穉登《叙红梅记》中说他“举动言笑,大抵以文弱自爱,而一种旷越之情,超然尘外”。周朝俊在《红梅记》剧中宣扬“一身虽死,此情不泯”,爱情可以超越生死界线,裴设法搭救,可以战胜黑暗势力的迫害和摧残,这与汤显祖《牡丹亭》所表现的思想有相近之处。明朝洪武到永乐年间,文学家瞿佑(1341年——1427年)创作了小说《剪灯夜话》,同为明朝文人的周朝俊,在隆庆与万历年间(1567年——1620年),将小说中的《绿衣人传》改为传奇(戏曲)《红梅记》。从那时起,《红梅记》作为南戏名剧,广泛流行于各地方戏曲中,至今已400余年。 《红梅记》在明代有袁宏道删订本,徐肃颖改订本《丹桂记》。后世昆曲及高腔、皮簧、梆子系统的大型地方剧种中均有据《红梅记》改编的剧目,多数是以李慧娘的故事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