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应芬
出生地:广州府番禺县(现广州越秀区)
毕业院校:日本法政大学
主要成就:中国同盟会成员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兼代理财政部长历任国民政府文官长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
祖籍:广东梅州市梅县区
自小在私塾读书,1902年考中秀才,1904年与朱执信、汪精卫、杜之林、胡毅生同时考赴日本留学,1905年在东京加入中国同盟会,追随孙中山先生参加革命活动。1906年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速成科,升入专门部。1907年毕业归国后,历任广东法政学堂编纂、广东咨议局秘书等职。民国元年(1912年),广东都督府成立,古应芬任省核计院院长,时琼崖民军叛变,出任琼崖绥靖处总办,平之。次年,“二次革命”起,古应芬与胡汉民、朱执信等起兵响应。中华革命军兴,往来于马来半岛和港澳间,任筹饷联络。1917年后任都督府秘书,随孙中山参加讨袁护法运动。1922年6月,陈炯明在广州发动叛乱,古应芬速归见孙中山于黄埔永丰舰,佐治军书。数月后,去香港筹饷,接济各地讨陈军,是驻港讨陈办事处成员,开展筹款和联络工作,与邓泽如等联合策动滇、桂、粤等联合驱逐陈炯明出广州。1923年2月,受孙中山命,任大本营江门办事处全权主任,组织力量讨伐沈鸿英;3月,任大本营法制局长,继后任元帅府大本营秘书长;8月,随大元帅孙中山东征陈炯明,撰有《孙大元帅东征日记》一卷。1924年9月,任大本营财政部长、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兼军需总监。民国十四年(1925年),广东国民政府成立,古应芬当选为国府委员,仍兼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8月,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1926年1月,任中央监委委员。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古应芬任中央常务委员、中央政治会议委员、财政部部长,后任国民政府文官长。1931年胡汉民反蒋,被软禁于南京汤山温泉疗养所,古应芬借医背疾为名,联络广州的陈济棠,广西的李宗仁、白崇禧一起反蒋,4月30日,古应芬、林森等人,以中央4个监察委员的名义,提出《弹劾蒋中正案》,历数蒋的罪状,要求撤职查办,同时策动粤桂军反蒋,任广州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广州非常会议组织委员会委员。曾出任国民政府常务委员、财政部长的古应芬,以其名字命名的高等学府——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即今天的华南师范大学和广东商学院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