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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香芝

李香芝

  •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 民族:汉族
  • 生辰:1930年
  • 职业:原江苏省南京歌舞团副团长
  • 简述:中国人民解放军文工团成员
  • 出生地:山东省阳信县

    毕业院校:山东抗大

    信仰:共产主义

    人物简介

    李香芝(1930—1971),生于1930年,山东阳信人,1947年17岁时参军入伍,195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参加抗美援朝,1955年归国后转业到地方工作,任职于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1958年秋,李香芝随在空军当飞行员的丈夫姚秀琪,调到南方的杭州,任杭州话剧团演员,后任副团长;此后她相继担任南京歌舞团副团长,江苏省歌舞团合唱队副队长。

    在清查“五·一六”运动中,被诬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被批斗关押,后于林彪叛逃前11天(即1971年9月2日)未经任何审判程序,便仓促被拉到江苏省京剧团礼堂参加了一个公判大会,即被绑赴刑场,惨遭杀害;时年仅41岁。

    在“文化大革命”,许多无辜的人蒙冤受难,一些人因刑讯逼供致死致残——更加骇人听闻的是竟有忠诚的共产党员,被胡乱加上罪名,被处以极刑;女演员李香芝的悲惨遭遇,就是这样的一个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