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煜
主要成就:1961年为少将军衔。
刘大煜(1906—1982)江西省赣县田村镇莲塘村人。读私塾三年。1928年参加县赤卫军,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县苏维埃政府财政部部长,赣县独立团管理科科长,清溪苏维埃政府工农检察长,裁判部部长,红九军团3师8团代理连政治指导员,红32军政治部技术书记。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20师385旅政治部干事、旅供给部副政治委员,晋绥军区独立2旅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总务科科长,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七分校卫生部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任吕梁军区独立10团政治委员,吕梁军区卫生部政治委员,供给部政治委员,第一野战军第七军后勤部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第七军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学院政治部干部部副部长、部长,院指挥系政治委员、院政治部副主任。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