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民
中文名称:林长民
出生地:福建福州
毕业院校:日本早稻田大学
信仰:三民主义
主要成就:参与草拟《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林长民(1876-1925),字宗孟,汉族,福建闽侯(今福州)人。是才女林徽因的父亲,林觉民烈士的堂兄,福建政法专门学校(福建师范大学前身之一)和福州二中的创办人,第一任校长。
1902年赴日本留学,入早稻田大学学习研究政治、经济。1909年回国,执教福州法政学堂。是年福建省谘议局成立,被聘为秘书长。1911年武昌起义后赴上海,以福建省代表参加独立各省临时会议。次年初临时参议院成立,为秘书长,参与草拟《中华民国临时约法》。5月参与组织共和党,担任干事之一。1913年被推为众议院议员,4月任秘书长。5月参与将共和党与民主党、统一党合并为进步党,任政治部部长,拥戴袁世凯为正式大总统。次年任北京政府国务院参事。1917年7月出任段祺瑞内阁司法总长,11月辞职。1919年著文反对巴黎和会袒护日本,将原德国在中国山东的一切权益转让给日本。1923年任北京政府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是年9月反对直系军阀首领曹锟贿选总统,南下上海参与反直运动。1925年11月24日,参与反奉时兵败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