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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曾为“炒杂碎”带货?还是美国中餐馆的招牌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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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杂碎”(Chow Chop Suey)作为美式中餐的“鼻祖”,李鸿章为其带货的故事广为流传。

1896年8月,李鸿章以钦差头等出使大臣身份访美,不单受到高规格礼遇,这位“清国铁腕人物”的一举一动也被美国媒体无限放大。从登上“圣路易斯”号邮轮开始赴美旅程,随行的美国记者便记录起他的饮食起居,比如他总是在自己的舱房内吃饭,饭菜由自带的厨师团队准备,几乎每顿有鱼翅、燕窝、烤鸡和米饭,这是74岁的老人在陌生国度难得享用的家乡味道。医生建议他少吃多餐,如有必要,一天之内只允许吃一顿西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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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心的记者发现,李鸿章参加前国务卿约翰·沃森·福斯特的招待晚宴时,除了饮用少量香槟,吃了一丁点儿冰淇淋外,“根本就没碰什么别的食物”,与他在纽约华尔道夫酒店招待有中国工作经历的美国外交官时的表现如出一辙,“几乎没怎么碰面前的佳肴,而且滴酒未沾”,直到仆人端上中国厨子用中国厨具准备好的真正晚餐,他才饶有胃口地吃了起来。根据《纽约时报》的描述,“这份中餐一共有三道菜,即一份切成方块的煮鸡肉,一碗米饭和一碗青菜汤”,华尔道夫酒店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中国厨子用中国锅盆器具准备的中国菜,怎能不引起美国人民的效仿?有记者就宴席上的菜品采访工作人员,有人用中文告诉他是“杂碎”,即各种各样杂七杂八的菜,结果那位记者把“杂碎”理解成了一道中文菜名,音译为“chop suey”发表在报纸上。

借助名人效应,“李鸿章杂碎”在美国流行开来,成为当地中餐馆的招牌菜,不过此“杂碎”非彼“杂碎”,中堂大人恐怕也没料到自己从来没吃过的一道菜会成为美国最著名的中国菜。早在他访美之前,炒杂碎即已存在,华裔记者王清福(Wong Chin Foo)1884年在《布鲁克林鹰报》介绍“中式特色菜肴”时,提起“炒杂碎”,说它“兴许可以被称为中国的国菜”:“每位厨师做菜时都有自己相应的一套食谱,里面的主要食材有猪肉、腌肉、鸡肉、蘑菇、竹笋、洋葱和胡椒等。这几样应该是不变的主料,至于鸭肉、牛肉、萝卜干、豆豉、切片山药、豌豆和菜豆等原材料,加或不加则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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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福是第一批获得美国国籍的中国人,他出生在山东即墨,14岁时被一对传教士夫妇收养,后在美国接受教育,之所以要写一篇“中华美食”的文章,是因为当时街头流传一首小调:“窄眼,窄眼,中国佬,吃死老鼠,一扫光,跟吃姜饼一样。”这一认知自中国人加入加利福尼亚淘金热后逐渐形成,1848年加利福尼亚发现黄金之前,全美大约只有50名中国人,仅1852年一年,就有2万多中国人涌入加利福尼亚,其中80%来自广东台山县,中国人的到来使美国人大吃一惊,“他们又长又黑的头发梳成一根齐腰的辫子,拖在脑后,背在背上。他们说话的语调也极其怪异,忽高忽低,忽左忽右⋯⋯他们煮食各种来源神秘、质地怪异的肉类和蔬菜,还经常把它们切成极小的碎片,或者干脆捣烂,再和以奇汁异酱”,尤其是那些“想破脑袋也不知道是什么的动物内脏和肢体,有可能是胃,有可能是肝脏,也有可能是脚爪”,简直让美国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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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将各种想象比如嗜吃老鼠和蜥蜴加诸外来者身上,连马克·吐温也不敢对华人热情款待的香肠下手,他品尝了白兰地,用筷子吃了粥,可是“怀疑香肠内装的是老鼠肉,极力克制着没碰”。为了扭转大众偏见,王清福宣布,任何人若能证明中国人吃鼠肉和猫肉,他便给予500美金的奖赏,对于造谣者,他将毫不留情起诉其诽谤。1882年美国通过《排华法案》(有效期10年,1892年《吉尔里法案》将有效期又延长了10年)后,王清福创立《美华时报》(Chinese-American),进行全国巡回演讲,抨击排华运动,维护华人权益。他虽大胆提出“中式烹饪比西式更胜一筹”,问题是“炒杂碎”能否代表中国菜?它到底出自何处?

有人说它诞生于淘金时期,一群无理取闹的白人铁路(或采矿)工人深夜闯入旧金山一家即将打烊的中餐馆要求上菜,餐馆老板为避免生事,将厨房里剩下的蔬菜碎片和肉片混炒在一起,“发明”了新菜,客人觉着好吃,问起菜名,老板答“炒杂碎”,取“杂七杂八”意,与“李鸿章吃杂碎”故事类似,多半是后人附会之语,只不过地点在美国西部。仔细想想,从台山来的华人将当地家常菜的做法带进加利福尼亚不是没有可能,本来“炒杂碎”的概念就很广泛,它起初可能是动物内脏与蔬菜混炒的大杂烩,王清福介绍它时,这道菜已在中餐馆普及开来,经过华人厨师的改良,逐渐符合美国人的口味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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