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时已出现土断概念。晋初司空卫瓘主张恢复汉代乡举里选法。户籍都按住地编定,取消客籍户,选举由乡里评定。这是针对九品中正制的弊病提出的。东晋、南朝的土断则是针对当时侨人和侨州郡而实行的政策。西晋末,北方人民大量南流,东晋建立后,政府设立了许多侨州、侨郡、侨县予以安置。他们只在这种侨立的地方机构登记,称为侨人。侨人的户籍称为白籍,不算正式户籍,入白籍者不负担国家调役。侨人有的相对集中,有的居住分散,“十家五落,各自星处,一县之民,散在州境,西至淮畔,东届海隅”。他们虽在侨县登记户籍,却不住在侨县寄治的地方。侨州和它所属的郡县也不是都在一处,有的相距很远,管理极为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