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七贤指的是三国时期曹魏正始年间(240-249),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及阮咸七人,先有七贤之称。因常在当时的山阳县(今博爱一带)竹林之下,喝酒、纵歌,肆意酣畅,世谓七贤,后与地名竹林合称。竹林七贤”的命名与僧徒解经的格义是完全不同的事物,“格义”之说不足为信卫绍生在《竹林七贤若干问题考辨》一文中认为,“竹林”应该在七贤的中心人物嵇康的寓居地山阳县。对“竹林”进行实地考证的学者大都不出以上二说,但尚存疑虑,并未真正地解决问题。竹林七贤的作品基本上继承了建安文学的精神,但由于当时的血腥统治,作家不能直抒胸臆,所以不得不采用比兴、象征、神话等手法,隐晦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他们一直受人们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