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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驰骋沙场的汤和,晚年为何变得谨小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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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驰骋沙场的汤和,晚年为何变得谨小慎微?下面历史资料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1.明初特务制度概况

明初特务政治,导致功勋将领人人自危,如《明史汤和传》记载“和晚年益为恭慎,入闻国论,一语不敢外泄。”③汤和晚年为人处事方面更加恭敬谨慎,入朝所听关于国事的相关议论,从不敢向外泄露一句。

从这段史料可以看出:汤和根本就没有把在朝与明太祖朱元璋的谈话内容外泄的胆量,主要原因是忌惮朱元璋所建立的特务组织。

至正十九年,上遣帐下卫士何必聚往探江西袁州守将欧平章。年已老,侦知之,上问:“汝到袁州有何为记?”答曰:“欧平章门有二石狮,吾断其尾尖。”后克袁州,果然。④可见早在至正十九年(1359),朱元璋就已经用特务侦查。

锦衣卫作为明初最为着名且影响了后世几百年的特务组织,设立于朱元璋当吴王的时候“明初置拱卫所,秩正七品,管领校尉,属都督府。”后来朱元璋又把其改为“拱卫指挥使司,秩正三品。寻又改为都尉司。”洪武三年(1370年)的时候又被改为“亲军都尉府,管左、右、中、前、后五卫军士,而设仪銮司隶焉。”洪武四年(1371年)改成“定仪銮司为正五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到了明洪武十五年(1382)明太祖朱元璋下令“罢仪銮司,改置锦衣卫,秩从三品”锦衣卫最初其实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实行卫所制度,明代军队的基本编制为卫、所两级,即被后世称为的“卫、所制度”.在明朝一个卫的编制大约是五千六百人,行政机关叫做卫指挥使司,最高长官称为都指挥使司,官居正三品。每个卫下辖五个千户所,每个千户所有一千一百二十人,最高长官叫做千户,官居正五品。千户所还下辖十个百户所,每个百户所领一百一十二人,最高长官叫做百户,官居正六品。明代的卫、所是遍布于两京十三省。从京城到省、府、县都有卫、所。卫、所它隶属于都指挥使司,而都指挥使司听令于五军都督府,而都指挥使则听令于兵部。不过在明代的卫、所所辖的军队中有十二支军队不听令于五军都督府和兵部,他们称之为“上十二卫”,这十二卫直接隶属于皇帝,到了明成祖朱棣增加至“上二十二卫”,后又增加到“上二十六位”这些都叫亲军护卫。

其中锦衣卫就是亲军护卫之首。其中比较着名的为“大汉将军”.这些人虽名为“将军”,其实只负责“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大军共一千五百七十员等侍从扈行。宿卫则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籍、视牲,则服飞鱼服,配秀春刀,侍左、右。”就是充当皇宫中的警卫。当然,这些警卫也非泛泛之辈,个个人高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气十足,声音宏亮,从外表上看颇有威严,对人有一定震慑作用。“大汉将军”在锦衣卫中自成一营,初期约有1500人,到明朝末期,由于官僚机构的膨胀,大汉将军也一度增加到5000余人。

锦衣卫有完整的的系统设置,明朝锦衣卫设指挥使一人,正三品,同知二人,从三品,佥事二人,四品,镇抚二人,五品,十四所千户十四人,五品,下属有将军、力士、校尉、校令,另配有精通多国语言的翻译,明朝的特务机构锦衣卫除北京外在各地都驻有分支部门,今天津市河北区的锦衣卫桥大街和以前的锦衣卫桥,就是当初这些特务机构的所在地。在明代的特务机关可以分为三大部分:

一是分驻各地的,二是驻在京师的,三就是向外派遣的。这三部分中,以分驻各地的最多,从明成祖朱棣就开始设立,后来全国各省以及各重要城镇全部都有锦衣卫。他们的任务实际是替皇帝侦察该地官吏军民人等,暗查军民动态。明成祖朱棣在永乐十五年(1417年)将首都迁往北京,迁都前,首先派出负责皇帝防务的贴身卫队“锦衣卫”到天津卫,在原来三卫的指挥衙门前设立锦衣卫指挥衙门府,所在地就是现在的锦衣卫桥大街附近,专门负责暗地监察京津军民动态。

锦衣卫还有一项区别于其它历朝历代的特殊之处,那就是巡查缉捕。

由于锦衣卫是皇帝的私人卫队只听皇帝指挥,起初只是搞搞秘密侦查,逮捕犯人,逮到人交给刑部。后来皇帝感觉锦衣卫把人逮到了还要交给有司判刑实在太麻烦,于是就为锦衣卫设立了诏狱,据《明史·职官五》记载:“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由于锦衣卫多次非法凌虐犯人,朱元璋下令焚毁其刑具,其犯人送至刑部,凡审判之事由三法司进行。

锦衣卫每次去抓人的时候都是都要持驾帖,关于驾贴的签发还是有一定的手续的,锦衣卫要拿着原奏事情的详细经过到六科中的刑科去说明并获得驾贴。把嫌疑人逮捕之后关进诏狱,明代,朝庭设置诏狱,由宦官、厂卫特务组织把持并直接行使审判和治狱大权,肆虐臣民,践踏狱法,成为诏狱的极盛时期。称之为:

“明之自创,不衷古制”.“诏狱”作为古代中国特有的“刑政”称谓,在考察皇帝诏旨与国家狱政的关系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瞿式耜说:“往魏崔之世,凡属凶纲,即烦缇骑,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归汤火,惨毒难言,苟得移送法司便不吝天堂之乐也。”①诏狱与刑部狱相比竟有天壤之别,其惨毒程度不难想象。

“锦衣卫必用刑一套。凡为具十八种,无不试之。”②诏狱有一整套区别于刑部狱的刑具。首先是廷杖,廷杖最早始于东汉明帝时期,明代实施得最频繁。即于朝堂之上杖打犯错官员。具体由锦衣卫校尉执行,司礼监太监监刑,行刑完之后,被打者多奄奄一息。在明宪宗朱见深以前被廷杖的官员可以在朝服里面垫些厚的衣物,不过到权阉刘瑾主政时期开始实施裸衣廷杖,以后便屡有被打死的大臣。值得注意的是,执行廷杖的口令也分为:打、着实打以及用心打。所谓打,就是蜻蜓点水,得过且过。而着实打,那就要认真了。

用心打是最为残忍的,被下达了“用心打”口令的大臣,基本就会因此丧命了。

这三道口令原本是潜规则,后来打得多了,就成了公开命令,不但要写明,而且打之前由监刑官当众宣布,以增加被打者的心理压力,而诏狱中也有杖刑,据《万历野获编》记载“使下锦衣卫镇抚司拷问,通常止云打着问,重者加好生二字,其重大者,好生着实打着问”再一个就是“琵琶”,所谓“琵琶”,“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尽脱,汗下如雨,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查酷之下何狱不成。”另有一例“嘉靖四十五年,户部主事海瑞上疏规切上过,已下锦衣卫拷问,刑部拟绞,其疏留中久不下。户部司务何似尚者,疏请款宥之,上大怒,杖之百,下锦衣卫镇抚司狱,命昼夜用刑,初意用刑不间昼夜,不浃日必死矣。

以后尚逢穆宗登基赦出,仕宦又二十余年。心尝疑之,以问前辈仕人,云此刑以木笼四面攒钉内向,令囚处其中,少一转侧,钉入其肤,囚之膺此刑者,十二时中但危坐如偶人。”挺棍、夹棍、脑箍、烙铁、一封书、鼠弹筝、拦马棍、燕儿飞、灌鼻、钉指、用径寸櫴杆、不去棱节竹片、鞭脊背和两踝致伤。“①这就是传说中锦衣卫十八套酷刑的其中一部分,常用的有五种为械、镣、棍、拶夹棍。

极为变态和灭绝人性的有洗刷、油煎、灌毒药、站重伽、拨人皮、抽肠等等。这些刑法直到明朝灭亡才部分废除。除此之外北京的城防治安和军事侦查也是锦衣卫的工作项目之一。

2.无处不在的锦衣卫

吴琳……洪武六年,自兵部尚书至吏部,逾年,乞归。帝尝遣使察之。使者潜至旁舍,一农人坐小几,起拔稻苗布田,貌甚端谨。使者前曰:”此有吴尚书者,在否?“农人敛手对曰:”琳是也。“使者以状闻,帝为嘉叹。②可见,朱元璋对于大臣的疑心一刻也没放松。锦衣卫的足迹无处不到。

”和沉敏多智数,颇有酒过。守常州时,尝请事于太祖,不得,醉出怨言…太祖闻而衔之“③前文提到朱元璋设立特务组织最迟是在正十九年(1359),而汤和驻守常州是在至正二十年(1360),因此,将汤和酒后失语之事报于朱元璋的也应是锦衣卫所为。

3.汤和归乡后的状况

和晚年益为恭慎见布衣时故交遗老,欢如也。当时公、后诸宿将坐奸党,先后伏法,稀得免者,而和独享寿考,以功名终。①可见汤和对于锦衣卫的可怖之处也有所耳闻,因此在致仕以后,一概不理政事,还乡之后也是如此,从不以功臣自居,并且约束子孙家奴,遵守法纪,善待乡邻,绝不授人以柄。他知道,朱元璋没有放松对他的监视,因而他每天都是含饴弄孙,不结交地方官和乡绅,不谈论国家大事,给人一副只贪图享受的印象,因而让朱元璋很放心。最终获得了在朱元璋的屠刀下侥幸得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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