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上承秦汉,下启隋唐,立法指导思想有很大变化,立法活动频繁。就法律内容而言,这一时期的法律以“礼法合流”为主要特点,确定了一系列反映儒家伦理精神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从而基本完成了我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为中华法系在隋唐时期的发展与最终成熟奠定了基础。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总的发展趋势
魏晋十六国时期。到了公元420年,北魏才统一了中国北方,继而又分裂。在南方,先后出现了宋、齐、梁、陈四个朝代。这就是历史上的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古代城镇空间艺术的重要
文帝在位期间,继续推行均田制,搜查隐漏的农户,重编户籍,增加了税民,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削弱了豪强势力,使隋初的社会经济呈现繁荣景象。由于赋税越来越多,所以,农民总是设法
南北朝,短命的隋,长治久安的唐。
在中国历史上,东晋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朝代,说东晋特殊,主要是指东晋一朝的政治形态与其他朝代的差异非常明显,也就是通常所谓的“门阀政治”。就政治形态来说,宋朝是分水岭,宋之后
永嘉南渡司马懿的曾孙司马睿,袭封琅琊王。其封国与东海王司马越相临。八王之乱时,他追随司马越,并受命镇守下邳(今江苏睢宁西北)。后因下邳难以守御,在征得司马越的同意后,于永嘉元年(307年)以安东将军、都督扬州江南诸军事,移镇建业(今江苏南京,改称建康)。司马睿与琅琊著名士族王导交好。司马睿初镇江东,
永嘉南渡司马懿的曾孙司马睿,袭封琅琊王。其封国与东海王司马越相临。八王之乱时,他追随司马越,并受命镇守下邳(今江苏睢宁西北)。后因下邳难以守御,在征得司马越的同意后,于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