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字共有1个读音: [jūn]
汉字:钧
读音:jūn
部首:[钅] 金字旁
笔画:总笔画:9 部外:4
异体字:鈞銁銞?
字形结构 :左右
统一编码:基本区U+94A7
其它编码:五笔:qqug 仓颉:oppim 郑码:prtd 四角:87720
笔顺编码 :311153541
笔顺笔画 :ノ一一一フノフ丶一
笔顺名称 :撇 横 横 横 竖提 撇 横折钩 点 提
1.古代的重量单位,三十斤是一钧:雷霆万钧之势。千钧一发。
2.制陶器所用的转轮。
3.敬辞,用于有关对方的事物或行为(对尊长或上级用):钧座。钧鉴。钧启。
4.姓。
详细字义
◎ 钧
鈞 jūn
〈名〉
(1) (形声。从金,匀声。本义:古代重量单位。三十斤为一钧)
(2) 同本义 [an ancient unit of weight(equal to 30 catties)]
钧,三十斤也。——《说文》
入钧金。——《周礼·大司寇》
钧衡石。——《礼记·月令》
颜高之弓六钧。——《左传·定公八年》
吾力足以举百钧。——《孟子·梁惠王上》
(3) 又如:钧衡(钧和衡都是量物的工具,因借为评量人才之意);千钧一发;雷霆万钧;钧石(钧和石。四钧为石);钧金(三十斤铜);钧分(一钧半,合四十五斤)
(4) 制陶器所用的转轮 [potter’s wheel]
独化于陶钧之上。——《史记·邹阳传》。索隐:“范也。”
陶家名模下圆转者为钧。——《汉书》注
大钧播物。——《汉书·贾谊传》
钧旋毂转。——《淮南子·原道》
(5) 又如:钧甄(钧和甄。都是制陶用的转轮)
(6) 调节乐音的标准 [tuning standard]。如:钧容直(钧容班。宋代宫廷仪仗 中的乐队);钧天广乐(钧天。神话传说中指天上的音乐)
(7) 喻国政 [power]。如:钧枢(执掌国政的人)
(8) 乐调 [tune]。如:钧球(乐调和谐的玉磬)
词性变化
◎ 钧
鈞 jūn
〈形〉
(1) 你的,你们的,或与你、你们有关的 [your]——旧时的敬词,对尊长或上级用。如:钧座(书函公文中对行政尊长的敬称。也称“钧席”);钧眷(尊称别人的眷属);钧旨(尊称上司的命令);钧鉴(敬称。明察;详察)
(2) 通“均”。相同;相等;均衡;均匀 [same;equal;balanced;even;uniform]
其罪惟钧。——《书·吕刑》
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诗·大雅·行苇》
钧是人也。——《孟子·告子上》
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庄子·齐物论》
善均从众。——《左传·成公六年》
钧则曰左右均。——《礼记·投壶》注:“等也。”
夫名异则实殊,质同则称钧。——《论衡·实知》
(3) 又如:钧平(均等,相等);钧等(均等);钧德(功德相同);钧谐(均衡和谐)
(4) [马色] 纯一 [pure]。如:钧驷(毛色纯一的驷马)
基本字义
● 钧
(鈞)
jūn ㄐㄩㄣˉ
古代重量单位,合三十斤:千钧一发(一根头发挂着三万斤重的东西,喻极其危急)。雷霆万钧之势。制陶器所用的转轮:陶钧(亦喻造就人材)。乐(yuè)调(diào):钧弦。敬辞,用于对尊长或上级:钧安。钧鉴。钧座。英语 unit of measure equivalent to thirty catties
德语 Jun [ hist. Gewichtseinheit 1 Jun = 30 Jin ] (S),Töpferscheibe (S, Tech),Sie, Ihr, Eure (Pron),Jun (Eig, Fam)
法语 ancienne unité de poids égale à 15 kg,vous (honorifique),votre
鈞【卷十四】【金部】
三十斤也。从金勻聲。銞,古文鈞从旬。居勻切
(鈞)三十斤也。斤者、十六兩也。三十斤、爲銖萬一千五百二十。爲絫二十七萬六千四百八十。漢志曰。鈞者、均也。陽施其氣。陰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按古多叚鈞爲均。从金。匀聲。居匀切。十二部。
(銞)古文鈞。从旬。古旬匀多通用。
鈞【戌集上】【金部】 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銞《唐韻》居勻切《集韻》《韻會》規倫切,?音均。《說文》三十斤也。《孟康曰》萬一千五百二十銖。《書·五子之歌》關石和鈞。《疏》三十斤爲鈞,四鈞爲石,鈞石所以一天下之重輕,而立民信也。
又《集韻》一曰陶旊輪。《正字通》陶人模下圓轉者爲鈞。《前漢·賈誼傳師古註》陶家名轉者爲鈞,蓋取周回調均之義。
又大鈞,天也。《前漢·賈誼傳》大鈞播物,坱圠無垠。《註》如淳曰:陶者作器于鈞上,此以造物爲大鈞也。言造化爲人,亦猶陶之造瓦耳。
又《杜甫詩》八荒開壽域,一氣轉洪鈞。
又樂名。《張衡·西京賦》饗以鈞天廣樂,帝有醉焉。
又劒名。《淮南子·覽冥訓》淳鈞之器成。《註》淳鈞,古劒。
又地名。《左傳·昭四年》夏啓有鈞臺之享。《註》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陂。
又水名。《前漢·霍去病傳》涉鈞者。《註》鈞耆,水名。
又姓。《風俗通》楚大夫元鈞之後,漢有侍中鈞喜。
又與均同。平也。《詩·大雅》四鍭旣鈞。《註》矢鏃重羽輕,必參亭而三分之,一在前,二在後,得平均也。
又等也,同也。《左傳·成六年》善鈞從衆。《註》鈞,等也。
又《襄二十六年》多鼓鈞聲。《註》鈞,同其聲。《集韻》或書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