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家”是一个普遍的人的现象,是一个自明的概念。它有大家庭、小家庭之分。大家庭者是从祖父直至孙子,甚至重孙都住在一起:四世同堂。稍小的大家庭也经常是三代人在一起。家是中国人观念中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伯、叔、姑、姨及其亲属在一起的家。
在封建主义中,家的概念更广。历代祖先的神主牌位都供在祠堂中或家中,使人们了解到人的渊源和家是不可分的。中国盛传家谱、族谱,便是古代的家的概念的最好说明。虽然家的概念可以延伸的很远很广,在大家庭中,以男子为中心的“房”还是有亲疏之分的。一房的父母子女之间肯定是要比与二房亲,虽然一房的男子和二房的男子是兄弟,但房既成立,亲疏也就分了。所以在一家之中亲疏还是有的。但作为父母,在一房之内,那是最亲的了。通过这至亲的父子关系来理解孔子的话,所谓的家丑最为显著的要数父子的丑了。其他家属的丑也可以算作家丑,但没有父子之间的家丑尖锐,因此隐的程度会更高。
父子之亲,母子之亲,在古代的非洲社会中有时的舅甥为最亲。亲的关系,古今中外都是一样的,也都是父子相互保护以抗外人的。父子也好,母子也好,这一人际关系的核心是最重要的。也许这是人类同源的证据之一。
基于家和亲的血缘延伸,在古代,因为社会的结构而成为人重要的亲情网络。
孔子家的概念也应该是在这一基础上的。
二、孔子的父子家的内容是父子、母子。当人类步向文化社会时,父子、母子,不只是像动物一般的以直系血缘来定义的,在它上面又增加了爱情、尊敬,而在中国古代社会中渐渐进入到西周时代,甚至更早的时代的慈和孝。
慈和孝从字义上看来不必排外,但在实质上,因其实践是不包括外人而成了远外,再往下发展就会排外。因为慈孝只能是父子之间,对外人就会是信、义,以亲密血缘为基础而成的慈孝自然只限于父子和母子了。
要了解孔子的“父子”,除了这些之外还要加上他那时代特别的文化对于“父子”关系的影响。为了要将君臣的关系绝对化,主流社会上流行的是忠,即臣对君的绝对的、单行线的忠。君于臣虽然应信和敬,他如不信、不敬,又有谁能反对他呢?降及家庭的父子,主流社会流行的是孝,即子对父的绝对的单行线的孝。父虽然应对子慈,他如不慈,子还是应对父孝的。这一单行线的问题,终儒家之清末道统,没有什么人敢提异议:社会的、传统的压力太大了!这一点我们已在论“孝”上较详细地说了。我们再重新述及是因为在“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上并不像有时代的意识形态对父子的重要影响,毋宁是为了父和子,子和父的“亲”所要求,在亲人有丑事时掩隐的行为。
三、隐些什么虽然当时孔子没有明确说“隐些什么”,但是从“攘羊”事发、孔子的说法上看来,隐似乎是指凡一切的丑都会为之而隐。至少,在孔子以后受孔子影响的人会以为孔子要他们一切皆隐的。当人们在谈到《论语》这一段时,会有一个自然的问题发生:如果父或子犯了大罪,如谋杀罪、贪污罪或危害国家通敌罪等,对这些,也应该隐么?
非专家型的、非法律家型的,在重大危害社会、国家的行为前,因家人不隐而公之于世,而告之于官的并不那么多。这一事实的本身说明了,一般人的行为毋宁是“隐”的。隐的原因有好几个,有的是觉得虽然对亲人的大罪深恶痛绝,但发其“隐”并非己责。他对于国家社会既已犯了大罪,就让国家、社会去处理吧!国家社会如不知情,自己也无责任告发。自己有责任么?这一问题可能经过反复的推敲后还是看不清,也可能就一拖再拖,以至于自然的“隐”去了。有的人对罪恶认为不该,但因为非己所为,认识不到它的严重性和对他人的危害性,像是隔雾看景,不知其所以,就产生了因循苟且的不发态度。有些人却是一味保护自己的父或子,不论他们犯下弥天大罪都一律缄口不言,唯恐灾难降及他们之身。母亲对自己犯弥天大罪的子女多是隐的,总认为他们不会那么坏,这是传统的、母亲为爱护子女认识方面着色的例子。
我们再将“罪”降低一个或多个层次,即比上面说的较小的,但也是伤害到别人利益的行为。比如说偷窃、抢劫、欺骗、讹诈、奸淫(两厢情愿之外也会伤及自己的夫或妇)、诬告,等等,这些更合于“攘羊”的范畴的行为。
圣经上有两则故事,似乎是耶稣之世也发生同类性质的问题。一则是法利塞人抓到了一个淫妇,根据旧约圣经是要任人向其掷石块以惩的。石块大一点、掷得猛一点就会要她的命;就是保存了性命也会遍体鳞伤。那些掷石头的人唯恐其不伤,也是看到别人受伤,啐别人之丑行产生快感的一种自我崇高。耶稣抬起头来说:你们中间谁没有同样隐私的,先向他掷石头。圣经上说,这些告状的人一个个溜之大吉。这个故事证明,像这种隐私,人人都有一点,谁也不是干净得无瑕疵的人。向淫妇(特别是淫妇)掷石头的故事是永恒的。中古世纪宗教裁判所抓来的“巫婆”都要将她们的衣服剥光(看看是否和魔鬼同宗而同时一饱眼福)。第二则是,耶稣被钉十字架时,两盗也被钉在十字架上。耶稣宽恕了两盗的盗行,答应他们死后同进天堂。
像奸淫、偷盗的事在公众前都可以得到宽恕,并没有因“乱搞男女关系”和“危害国家财产”、“危害人民财产”而被判永入地狱,而且这是新教之主的主张。他在生时有道德权威是毋须争辩的,不然法利塞人就不会将淫妇执于他前——看来“隐”还是有价值、合乎“恕”道的。
但如果羊之攘而不绝,淫妇、盗贼之心不改,还能隐么?恐怕不那么容易隐吧!
四、“隐”是不是个人的选择所谓“个人的选择”就是个人用自己的自由来作一个选择,不管他人的事;自由选择是个人的权利。即使人们不承认这种个人的权利,但个人还是有选择的。
个人的选择有几种。其一是自己的爱好。譬如我喜欢苹果。梨子再好吃,我就吃苹果。谁也不能说我选择错了,也没有意义证明梨子在哪一方面比苹果高明。我之选择苹果不用得到任何主义批准、任何人同意。那么,“隐”和“不隐”的选择就如苹果和梨子的选择么?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是一种选择,即以我自己的权利选择不将“攘羊”告之于官。我不告,不是罪吧!是罪么?有一种社会将“知情不报”列为罪,但将它列为罪就真能成为罪么?它有什么权利说知情不报就是罪呢?“报”、“不报”至少有大小轻重的分别吧!那么大到什么程度不报就有罪呢?小到什么程度不报就无罪呢?恐怕天下的法律界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不报”而引起公众的损失在主观上是有憾于心的,但在客观上怎么定罪呢?
比如我父亲是个毒枭,政府在抓他。我不主动地窝藏他,但我知道他在何处。毒品的贩卖是极大危害大众利益的。我还能隐么?孔子的“攘羊”究竟不能和“毒枭”相比,他也没有说过要隐毒枭,这也不等于不隐或隐毒枭。在这种情况之下我能隐还是不能?
隐毒枭的问题是因为他危害公众,但隐昏君、暴君、杀人魔君、害民君就没有问题么?隐君的事要分两个层面来看。一是在为这些昏君服务的事迹中确有爱国爱民之举的,极少数是儒臣冒了失去权位,甚至头颅的危险直谏的,那就是不隐君之过。另外一层是在面对反对派,比如说民众的起义或造反(官逼民反)。在这一层面上儒臣绝大多数是为君隐的。这种隐的背景正是君即父,孔子不是明明说“子为父隐”么?那么这种隐是不是在孔子的“子为父隐”的范畴之内呢?恐怕绝大多数的儒臣都会以为应该是的。毒枭危害公众比昏君严重么?恐怕不见得吧!那么为什么不能隐毒枭而应隐昏君呢?既是昏君又是个什么君父呢?孟子不早已说过杀纣不是弑君而是杀独夫,纣虽是君却不是什么君父。那么,谁又能来给我们分辨君和独夫呢?自己来分辨。
“自己来分辨”表面上看来是很潇洒的行使“自由权”。但自己如有知,会认识到它要比能跟着别人跑严重得多,因此自己来分是意味着你对自己负责,天下可能没有任何一个人要比自己的良心更严厉的了,因为它是什么也瞒不过的!也没有任何借口可以过得关的。有的人会昧着良心干事!这种人并不在我们讨论之列,因为能昧自己良心的人什么不能昧呢?
有些事就发生在人的面前。比如说,我们就曾经见过一群小流氓围着他们之间的一个赖三拳脚交加。这是流氓处理自己内部的纠纷。这些小流氓肯定是有凶器的。在拳脚交加时,路人是否过问?又有什么能力过问?问不巧一齐被打也没有什么还手的余地。那么是过问还是不过问?大多数人,恐怕所有的人都采取不过问。不管他们不过问的动机是什么,他们还是选择了不过问。极大多数的人的不过问是无法过问,有几个人是不屑过问,有几个人是不敢过问。这件事要是过问的话,理由应该是不管赖三如何赖,该不该打。但以好几个小伙子向手无寸铁的弱女子复仇施暴,女子没有还手能力,总是不应该的。交手总得有个相当的对手才是,不然就是欺侮,这就不是人干的,但是你管得了那么多么?
我们这么将隐与不隐作为个人在重大事件前必须选择同等地讨论,是因为隐或不隐也是一种选择。有时的隐是不得已的隐,不得已也是不得已的选择,选择是必然的。
五、止于“攘羊”“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在我们这么的讨论中,几乎包括了一切重大的事故,变得严重了起来,可能就超过了孔子的本意。
根据我们的观察,在“攘羊”的事例上,甚至于在严重得多的江洋大盗或谋杀的事件上,西方人和中国人原则上是对自己亲人的这些行为都是以隐为主的。人总有一种原始的保护自己亲人的倾向。特别是父母,总是不肯承认看着、抱着长大的儿子是个杀人犯、强奸犯,应该送上断头台的。就是在法律没有抓到他前,自己知道儿子罪行,很少会主动向政府告他罪的。隐是人之常情。往小处看,孔子说的攘羊在人之常情中是自然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没有什么人会反对。我们因此就孔子说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上应止于“攘羊”,不应往更大更严重的事件上发展,不然就会强迫孔子说没有说、或不该说的事上去,对于孔子是不公的。
但是话一从孔子口中出,“树欲静而风不止”,就会成为一种原则性的话,因为孔子已被神化,就不是像一般人口中所出,而具有权威性,虽是“素王”,在道德上的发言比“荤王”的权威还大;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变成教条、真理了,这是要万万注意的;孔子之为“万世之师”,谁还敢不将他的话奉为经典的那么去实行呢!那么他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范围又是多大?还是仅止于攘羊?是要使人大费周折了。
周折也好、不周折也好,历史上中国士子所奉行的是“隐”。对君父的隐,隐之又隐,至于无所不隐。因为这是孔子说的,是传统奉为圭臬的,是不能变的!孔子说的是这个意思也好,不是这个意思也好,只要人们认为是这个意思就行了,不必多问。以这种心态来了解孔子,他如再生,也会闻之而兴叹的。但孔子叹不叹谁又去管呢?
对于有些“正直”的人,攘羊并不是小事,隐的问题可以扩展到无限,绝不是一两个小疵,偷一两只羊的概念,因此分出大小来是必要的。当隐变成隐巨奸大慝时,事情就不那么容易办了。可惜的是孔子并没有在大事上说该不该隐,但一般的人,我们刚才已说过,对于亲人的恶,是毋宁倾向于一切皆隐的。我们因此认为,我们只应将孔子的隐归到攘羊为止。
六、法律和逻辑法律上,无论古今中外,攘羊总是有罪的,说得不好听一点,虽然它可能是“随手”牵羊,但还是偷盗的行为,即将他人的财产和劳力的成果占为己有,这种行为是要受到惩罚的。惩罚是社会的事;社会惩罚不了或是抓不住他,或是有时法律严厉得攘羊会杀头,坐几年牢,个人无力也无能对于这类的惩罚有所作为,似乎也可以有一种“不关我事”的态度。特别是发生在亲人身上,自己肯定不会告发,最好是让攘羊的亲人承认自己做事不当而改过。但是我们知道,攘一次羊的基本上都会攘下去的,我们也就无可奈何了。但有的严父慈母倒会主动告官,让习于攘羊的子女蹲几天牢,强迫他们改过自新,这也是对歧途中子女的爱的表示。总之,对于亲人的攘羊行为虽不诉之于法律,还是希望他们改的。
而在一些大事上,如窃国、害民、通敌而危害人民的巨奸大恶,即便是亲如父子似乎也不应该隐吧?中国有一句民间流传的话叫做“大义灭亲”。这句话的能力并不小。它说明了在父子亲情和严重的社会责任感之下,人有时会选择暴露而非隐的行为来。记得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亚特兰大的奥运会有一人纵火制造恐怖,为其兄弟揭发。相比之下,可能曾国藩都有问题。
曾国藩之弟曾国荃经年苦攻南京,进入南京后纵火大烧太平天国宫殿,杀“通敌者”无数,这些救民于水火的湘军现在成为杀人魔王。更有甚者是太平天国聚敛的无数金银财宝被运走一空。这种强盗、杀人犯的行为曾国藩是隐了。
曾国藩自己是个谨小慎微的“君子”,他的家训令人读之生敬。他一生为了保护自己的家族在政治上兢兢业业,但在杀一些治下“攘羊”式的“刁民”时是决不手软的。别人的亲人不是人?谁无父母,谁无妻孥?是不是因为孔子的“隐”的推演他才这么做的?
在孔子的隐中,可能有一陷阱,即自己的亲人是人,别人和他们的亲人是第二等人。别人受损害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保护自己的亲人不受损害。孔子要是说,隐管隐,但羊还是要还给被攘的人的,不管是父也好,子也好,继“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后再接下去说:“父令子归羊,子告父归羊”就好了。可能孔子有这个意思,但是没有表达出来,或没有机会表达出来。这么做,就比较合乎社会法律和逻辑了。
孔子自己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逻辑还是应该指导“隐”的思想的。正因为在这一逻辑中包括了人的社会行为的准则,不容忽视,不为了一点利益而置他人于不顾。中国历代从帝王起就流传一种歪逻辑,自己的家人触犯了法律是可以且应该恕的,就是将皇室自己家的利益建筑在社会、人民的头上,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别人、社会、国家。
七、国家的事隐是不隐国家,在许多人心目中是神圣的,中国人习称中国为祖国。过去,没有祖国这一说法,而被称为“父母之邦”。清朝以前,称之为“社稷”,为一姓之天下,或称之为华夏,为中原中国人的统称。国家是神圣的。
国家是神圣的么?作为各社会的总代表,作为全民的统一象征令人有发自内心的崇敬和爱护。古代的华夏和今天的中国也同样,代表为人崇敬和爱护。朝代可以换,中原文化、百姓不会改。中国人还是中国人,这是我们祖先几千年的血汗耕耘而成的华夏文化。
那么国家的事隐是不隐?国家事分几个方面。国家的军事、外交、财政、教育、社会保险、行政、法律、资源、环保、文化事业、科技、工业、农业,等等。乍看起来,除了法律之外,这些国家的大事都可以成为国家机密,只有少数的领导知道,不然会被“敌人”利用。这形似保护国家安全的“机密”往后会变成少数领导的专制,而且领导得好与坏,讳莫如深。这往往是敌人的最好武器,因为谁来领导领导,谁来领导总统。总统自己领导自己,不受任何客观规律束缚,这不是“敌人”最好的武器么?
中国的古人还是聪明的,发明了谏、直谏,而且公开地在朝廷上辩论,使那领导的班子能批评,也能被批评。不然那么一个大帝国能站立几千年么?因此不隐在政治上当是件好事。
皇帝的私事一般是对外隐的;朝廷的颟顸一般对外也是隐的。除了几位直臣之外,还要看皇帝的心情,才能在朝廷上提出。百姓没有理由知道这些事,也不会让知道。
“隐”统治了中国几千年,百姓并未受其益,现在应该是过去了。对那些青天大老爷们,甚至父辈,别人不隐他们,他们就不能胡作非为,对社会,对人还是有利的。我如有个毒枭、大贪的父亲,将他曝光后至多改名换姓,也表示生错了人家。我并不能选择生自何人,但我能选择将大丑事曝光,想来不算是违背孔子的攘羊之隐吧!
八、“直在其中矣”“直”的相对词是“罔”《论语·雍也12》:“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是不直的意思。“直”又被假借为“正直”。根据“隐”的下文,我们可以了解到《论语》的意思是当叶公说到儿子证实父亲攘羊被视为正直的人,而孔子认为正直的人是会将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人。孔子的正直的概念是包含了父对子的爱护和子对父的爱护,因此在攘羊事上,隐才是真正的正直。
欧几里德的“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是直线”也许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直”的意思。把它化为人事可以这么说:事实就是事实,不增一分,不减一分。即攘羊就是攘羊,不能说做不攘羊。如果不说,即隐,那么攘羊的事实就没有了。孔子在《雍而》上说的“罔之生也幸而免”,罔即不直,意思是“不直的产生能避免直所带来的后果”和人之生也直,或生也正直,因为人生下来是不走弯路,尊重事实,有什么说什么,和孩子那么的天真无邪是并立的。不直与直之对立,人应知何去何从。
隐是不直,但为父隐,为子隐就成了直的么?据孔子,直在其中!
孔子在客观的事实上引入了另一人事的范畴,也就是说父子亲情的范畴,将直的定义提高了一个层次。接受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为一直线,接受事实;而在人事、亲情上可以以隐来作为直是很让人寻思的说法。这一说法不仅是提高了一个层次,而包括了将这一更高的亲情层次否定了不以亲情作出判断的层次。在以亲情为主的判断看来,证父之攘羊是不直的,即对亲情的不直。
这种情况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它牵涉到人情、道德、规则、法律等许多领域,人们并不能很容易地建立原则来解决。建立原则来解决,看来是最简单的,但是违反人情。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失去了原则,可能会招致混乱,无政府主义,原则会变成令人向往的理想。直线终究是直线,只有一条,曲线可以有千万条。而且,人情不是两点之间最短距离的问题,它的变数太多,使它受到一定的影响。我们只能用一些譬喻来解释。
大家都知道,在马路交通上的红绿灯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当机动车多了的时候,红绿灯成为交通中重要的规则,遇红而止,遇绿而行。闯红灯被认为违反了重要的交通规则,是要受到惩罚的。这一规则已是大家遵行的规则了。只是在车速达到每小时40多公里(30英里)时,绿灯换红灯的突然会令驾驶者措手不及,所以一般的交通管理就推出了黄灯,警告驾驶者要放慢行驶,准备刹车。黄灯一般点燃四五秒钟,使人能有刹车的缓冲时间。但是,黄灯的出现在红绿灯的规则上起了影响。如果大家都能控制在黄灯易为红灯前刹车,黄灯的作用就有利于红绿灯的规则,但刹车是在于4—5秒之间,这其间就有许多不同。有些驾驶者并不在黄灯亮时刹车,反而踩重油门,更快过灯;有的驾驶者在黄灯恰易红灯,或黄灯已易红灯时疾驰而过。严格地说来,只要是闯红灯就是犯规,交通警就可以阻车惩罚。如果从交通事故的眼光上来看,左右的绿灯启动还需两三秒钟是不损安全的。那么快闯黄红灯的驾驶者有罪么?从违反规则上来看是有罪的,但从交通安全上来看是安全的。交通规则不是为交通安全而设是为什么设的呢?如果从交通规则设施的目的上来看,那么在行人、车辆开始启动时,红灯已上时闯红灯应是无罪的。这还是较易解决的。
在十字路口设有红绿点的两边人行道通常是用斑马线划定的,且有可以通告或不能通告的行人灯,服从这一规则有了更大的问题。在车辆辐辏时,大家都乐意遵守它的规则。但是在车辆稀落时,有些行人认为没有遵守的必要,便在灯止行时大摇大摆的过路。他们是违反了交通规则,但他们的安全无虞。相反,那些呆若木鸡,为规则而遵守规则的人则需等上许多秒钟方能成行。在不违反安全的前提下,两种人有两种行为,两种行为孰优孰劣,当视何种角度、还是定有优劣?从这简易的两现象看来尚可有争议,而如果一个人有急事,甚至于有紧急任务如救人,闯红灯成了必要的,那么行路规则是应该破坏的了。我们便会想到,规则的设施是为人的,人不是为了规则而活的。
人生活中的一介小事如红绿灯,行止灯的规则尚可有争议,在一些重要的事上如攘羊也就不那么简单了。
儒家从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以来一直对于人为的条文,规则、法律、采取了等而下之的看法,以为只有来自内心才是真正的“直”。在“直”的规定之下,人固能循规蹈矩,但人在内心还是能越规犯矩的。儒家一直以为法令“多如牛毛”是件坏事;清末的几位大儒如曾国藩等接触了西洋的法律固然认为有它的好处,却始终以为中国儒家传统从内心出发的法律精神既简单又深刻,又仁慈、又通人性,是高于西洋的“多如牛毛”的法律精神的。儒家在这方面,包括孔子,可能是错误的。我们上面对攘羊的分析是应该有它的客观性的。到了二十世纪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建立健全的法制,人人依法是一切人的共识,唯恐其不逮,也许法制健全需十牛之毛那么繁杂,它能满足新时代的需要,是必要的。这并不是说任何建立的法律、规则是完善的,不,人为的法律和规则有时有着因人、地、事的变易出现很多的缺陷,等到一定的时候必须加以改革、改善:法律、规则都不是绝对的。立法的人,建立规则的人都知道它是符合一定要求之下制定的,那么当缺陷出现时就需要修改,但是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不能由个人的意志来决定。反过来看,如果法律和规则只是一纸空文,全凭有权者的意志来决定,它的完善性在极少的条件下可以优于法律规则的要求,但它的无准则会造成更大的不幸,因为以人的意志为准的行为是危险的。倘若遇到一个疯子,甚至于天才如尧、舜的那么拥有至高权力,都会酿成巨祸。相比之下,健全的法制还是于人类有益的。
孔子的攘羊的例子之说直虽然可以有争议,他之为直应出之人心,以亲情为重是不容忽视的。
孔子的攘羊的说法可能是想提出一种“超直”的精神来,使人有“直在其中”的感觉,这不是抄近路、自私自利、打着亲情幌子做损人利己事情的人能为自己的“弯”行辩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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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周平王东迁后,周王室衰微,各诸侯国为了争夺霸权开始相互战争。齐国和鲁国相邻,都处在山东境内,经常发生一些小冲突。公元前685年,公子小白躲过鲁国的截杀,率先回到齐国即位,是为齐桓公。鲁庄公不甘心,趁着齐桓公刚刚上位立足未稳,发兵攻打齐国,这便是乾时之战。战争以鲁军战败而告终,愿赌服输,鲁国只得承认...
北方兵革时兴,社会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国家又对佛教执行严格的限制政策;南方则各国相安,社会比较安定,帝王都热心护教,因此两方的佛教,一则勉强维持,一则续有发展,其情况各不相同。简介北方从后梁到后汉,各代对于佛教多因袭唐代的旧规,也例行诞节诣寺行香、斋僧、僧道对论、赐紫衣师号、度僧等事,但对僧尼的管理则...
公元前302年,正式即位,即位之后,掀起秦齐争霸的斗争。发动垂沙之战,大败楚国。函谷关之战,大败秦国。吞并富有的宋国,自称东帝。南割楚之淮北,西侵三晋,欲并周室,自称天子。公元前284年,乐毅带领五国联军攻破齐国七十二城,齐湣王出逃莒城,被楚国将领淖齿所杀。人物生平继位初期公元前301年,齐湣王刚即...
三国其实就是三个主要的割据势力,之所以成为国,不光是各自称帝,而且在军事外交方面都是按照大国的方式办事,比如蜀汉最弱但也能制约西南少数民族,孙吴也对海盗及南方蛮族进行打压,曹魏最强,直接打的北方游牧民族没脾气,匈奴都俯首称臣。所以三国名副其实,虽然最后江山落到了司马家,但继承了曹魏强大实力的西晋王朝...
古代流放的罪犯,都是发配到边疆,来往几千里不说还有各种危险,可是衙役们为何抢着押送犯人,这其中有什么猫腻?流放是将罪犯放逐到边远地区,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我国起源很早,并且沿用历史悠久,从尧舜时期流放之刑出现,一直到清末才被废除。流放之刑远古以来出现的比较少,到秦汉时代才逐渐形成体...
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场景,屋内的人正在休息,屋外一位杀手轻轻用手指戳破了窗户,点燃迷烟,塞了进去,屋内的人便被迷晕了。当你看到这时,一定很奇怪为什么古代的窗户是纸糊的,纸糊的窗户又怎么能遮风挡雨呢?请不要低估了古人的智慧哦。最开始人们是用兽皮遮挡窗户的,在冬天里可以保暖,夏天却十分闷热。到...
殷峤(6世纪-622年),字开山,雍州鄠县(今陕西户县)人,祖籍陈郡长平(今河南西华),唐朝开国功臣、名将,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隋朝秘书丞殷僧首之子。出身陈郡殷氏,少有学行,工于尺牍。初仕隋朝,起家太谷县长,政绩卓著。太原起兵后,补任大将军掾,从平西河。迁为渭北道元帅(李世民)长史,联合刘弘基屯兵...
周亚夫(公元前199年-前143年),沛郡沛县(今江苏丰县)人,西汉时期名将,官至丞相。他是名将绛侯周勃的次子,历仕汉文帝、汉景帝两朝,以善于治军领兵,直言持证著称。军事才华卓越,在吴楚七国之乱中,他统帅汉军,三个月平定了叛军,拯救了汉室江山。后被冤下狱,闭食自尽。人物生平继承爵位周亚夫是西汉开国功...
周昌(?-公元前192年),沛郡人,西汉初期大臣。秦时为泗水卒史。秦末农民战争中,随刘邦入关破秦,任御史大夫,封汾阴侯。耿直敢言。刘邦欲废太子,他直言谏止。后为赵王刘如意相,刘如意为吕后所杀,周昌自觉辜负刘邦,郁闷不乐,三年后去世,谥号悼。人物生平追随刘邦周昌是沛人,他和堂兄周苛都在秦时担任泗水卒史...
盔甲是古代行军打仗必不可缺的一样东西,同刀、剑一样,是士兵们的武器。古代的盔甲同我们现在的枪支弹药一样,都是属于国家管控的物品。古代政府不允许平常百姓家拥有盔甲,盔甲是作为国家、政府专用的,属于部队专用物品。如果普通百姓私下制作盔甲,就同走私盐铁一样,是要被致死罪的,严重的话,家人甚至还会被牵连。可...
人物生平早年经历楚灵王出生于上郢(今湖北宜城东南)。楚郏敖四年(庚申,公元前541年),楚郏敖生病卧床,于是,芈熊虔借口入宫探病之时,用束冠的长缨将楚郏敖勒死。于公元前540年自立为楚国国君,更名为虔。立都于上郢。他即位时,是楚国与晋国平分霸权的时候。埋下祸根楚灵王三年(公元前537年),大会诸侯,...
在世人的眼中,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地位,是国家之中最幸福的人之一,他们甚至可以为所欲为。但是实际上,皇帝的生活也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幸福,倘若他们想要当一个名垂千古的明君的话,便需要昼夜不分的工作,倘若他们想要享受生活的话,便必须承担可能带来的后果,或许是早逝,亦或许是王朝的覆灭。不过,在古代的...
关于历史的纷争非常之多,这正是因为历史没有确切的答案,而对于历史的记载却是出入良多,正如史料记载中对于皇帝的评价,在明清两朝时期就出现了很多皇帝嬗变的案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数明英宗了,在明朝的官方正史中所记载的明英宗可以说是一个至善至美的英明君主,可是到了明清交替之际,关于明英宗的官方正史记载出现...
古代皇帝解除武将的方法很多,有和平的有血腥的。在历史上比较好的就是宋代解除将领的办法,和平的,并且这些将领基本都得到了良好的待遇。有句成语叫做“杯酒释兵权”,说的就是,宋太祖赵匡胤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下属将领也起兵篡夺新生政权,通过酒宴方式,威胁利诱,最终成功让带兵的将领交出兵权。下面我将从几个方...
韩侂胄(hántuōzhòu)(1152年11月6日-1207年11月24日),字节夫,相州安阳(今河南安阳)人,南宋权相。魏郡王韩琦曾孙,宝宁军承宣使韩诚之子,宪圣皇后吴氏之甥,恭淑皇后韩氏叔祖,宋神宗第三女唐国长公主之孙。韩侂胄以恩荫入仕,淳熙末年以汝州防御使知閤门事。绍熙五年(1194年),与...
首先中国是个大陆型的国家,虽然也有靠海或者江河湖泊的地方,但是那些地方占地面积并不大,所以中国根本还是个农业型的国家,渔业资源也并不丰富,古代的造船技术和现在相比也是差距巨大,只能造一些体积小的船只,那种可以远洋航行的船只制造难度大非常消耗资源,所以造的不多,人们也无法像现在一样进行远洋捕鱼作业。所...
宋共公十三年(公元前576年),宋共公去世。华元做右师,鱼石做左师。司马唐山杀死太子肥,又打算杀死华元,华元要逃亡到晋国,鱼石阻止了他,到了黄河又折回来,杀死了唐山。于是,立宋共公的小儿子成为宋国国君,是为宋平公。宋平公三十年(公元前546年),宋国大夫向戌再次发起弭兵之会,在宋都举行十四国之弭兵会...
公元前813年,卫釐侯去世,太子余继位,是为卫共伯。和受到其父卫釐侯宠爱,卫釐侯赐给他许多财物。和用这些财物收买武士,在卫釐侯的墓地前攻袭卫共伯,卫共伯躲进墓道里自杀而死。卫国人拥立和继位,是为卫武公。卫武公在位时期,施行康叔政令,使百姓和睦安定。后因勤王有功,升为公爵。公元前758年,卫武公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