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施公退堂,到了书房与陈知县说道:“本部堂方才审问王氏,委系情急上控,并无虚假告词。就烦贵县将刁祖谋押解来辕,听候本部堂亲自研审。”陈知县唯唯退下,也就即日回至清河。施公复将陈知县带来两造的供词,细心推详了一遍,心下暗道:“是了,这刁祖谋素来贫穷,且与李成仁贴邻居住,李成仁的家道,他必尽知光景。李成仁家道虽说饶余,却是好利心重。刁祖谋平日知其本性,欲要图他财帛,必因无由可入,所以特设此计:先以甘言诱他,知他心动,再以现银安住他的心,使他不生疑惑,然后再一网打尽。又怕被李家告发,复又托言,说他等了许久不见前去,反而倒说李成仁串骗他的银两,好站住自己脚步。不然,他与李成仁贴邻居住,何不约他同行?即便李成仁托他雇船,尽可先期将船雇定,然后与他同往,何以要先在码头等候?又谆嘱李成仁愈早愈好,其中显有情弊。且据王氏诉称,李成仁天将微明,就提了包裹出门。如此看来,一定是刁祖谋先用抛砖引玉之计,将李成仁骗入圈套,然后在码头僻静之处,趁着天将微明,无人行走,就于那里将李成仁谋害;取了银两,先送回家,再去李成仁家,假称李成仁未曾前去,这是一定无疑了。又据王氏诉称,李成仁托梦回家,见他满身皆湿,欲令王氏代他申冤,又说‘悔不听你之言,致有今日之祸’。照此详察,李成仁定是为刁祖谋抛入河中,以致毙命。且待刁祖谋押解到此,本部堂再行彻底追究,就可水落石出的了!”
不说施公仔细推详,且说陈县令回衙,将刁祖谋先行寄监,准备明日亲自押解到淮安听审。次日正欲起行,地保来报:“昨夜三更时分,经渔人高光斗网得男尸一具,年约四十岁左右,背后绑有青石一块;系人故意绑缚,抛弃入水,因此禀报。现在高光斗已一并带到,候太爷的示!”陈知县见报,忽然心下一动,暗道:“这男尸莫非就是李成仁,因刁祖谋图财害命,将他抛入水中?且待本县前去相验毕了,再做道理。”想罢,即命地保:“预备尸场,候本县亲点相验。”地保答应退下。到了午后,陈知县即带了仵作,前去芦苇港相验。不一会,到了尸场,陈知县升坐公案,即命仵作检验。旋据仵作喝报:“验得尸身委系因酒后为人绑缚,抛弃入水身死。”陈知县据报,出位周视一遍,遂命书差填明尸格。一面命地保暂行棺殓掩埋,俟招寻尸属认明,再行给领。陈知县打道回衙。又将渔户高光斗带上堂来,讯问一遍,遂即交保释放。将来如要对质,再行候传陈知县即将尸格带在身边,就于当日押解刁祖谋,前往漕督衙门听候复讯。
不日已到淮安,陈知县先到督辕禀见。施公当即传见。陈知县进内参见已毕,施公命他坐。陈知县禀道:“奉提之刁祖谋一犯,卑职已将他解到,候大人的示下。”施公道:“该犯既已解来,可即着先寄山阳县监内,候本部堂明日亲提严讯。”当令施安传话出去。自有清河县原差,将刁祖谋解往山阳县寄监,不必细表。陈知县又向施公禀道:“卑职昨日派差,押解该犯起程,忽据芦苇港地保报称:该处渔户高光斗,网获男尸一具,单身有绳索绑缚,背后并缚有青石一块。卑职闻报,当即亲往相验。并据仵作喝报,委系酒后为人故缚,抛弃入水身死。卑职复又亲视一周,与仵作所报无异。卑职的愚见:李王氏控告一案,难保非刁祖谋有意图财害命,将李成仁抛弃入水身死。李王氏所控李成仁托梦申冤,李王氏又见他满身透湿。据此看来,似觉已有先兆。不过李王氏现在此地,是否该氏之夫,无人前去相认。”施公道:“贵县将尸格填明吗?”陈知县道:“尸格已经填明,现已带在身上。”施公大喜道:“既有尸格,这就易办了。”陈知县便将尸格呈上。施公看了一遍,即刻传齐差役升堂,将李王氏带来复讯。
一会子,李王氏已到,跪在下面。施公问道:“李王氏,汝控刁祖谋有意图财,将你夫害死。本部堂且问你,你夫那日天明出门之时,身上所穿的是什么衣服呢?你可细细说来,本部堂可代你申冤。”李王氏磕了一个头,说道:“民夫那日出门,身上所穿的,是玄色湖绉马褂,米色土绸袍子,蓝布套裤,玄色布鞋。”施公一面看那尸格,一点不错。因将渔户网获尸身一具,说了一遍。李王氏见说,不觉放声大哭。施公说:“李王氏你不必如此。刁祖谋现在已经提到,候本部堂明日讯问明白了,便可代你夫申冤,你且好好退下。”李王氏退了下去。施公退堂,便与陈知县道:“贵县所言的那具尸身,经本部堂刚才问他,李成仁出门之时,身上所穿是何衣服,据该氏所诉,与那尸格一些不错。该尸身为李成仁无疑。明日只须将刁祖谋复讯一堂,是否为他谋害,便可明白了。”陈知县唯唯道是。当下施公就留陈知县在署便饭。用饭已毕,陈知县告退,一宿无话。
次日一早,陈知县已经进来。施公命传齐差役升堂,并令往山阳县监,将刁祖谋带来验审。一会子由清河县原差将刁祖谋解到。施公即与陈知县一起升堂,刁祖谋跪在下面。施公将刁祖谋一看,见他满脸奸相,施公已知道他不是善人。便往下问道:“刁祖谋,你控李成仁串骗,藏匿不出,你可将以上情节细细诉来,或本部堂好代你作主。”刁祖谋见问,即磕了一个头,便将如何合本,如何被串骗的话,枉说一遍。施公大怒,说出青石绑缚李成仁坠水之事,即命夹棍严讯。刁祖谋熬不过,只得招认。施公即判:秋后处斩。且听下回分解。
《警世通言》,白话短篇小说集。明末冯梦龙纂辑。完成于1624年(明天启四年)。其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来自史传和小说。故事描述的时代包括宋、元、明三代。与作者的《喻世明言》、《醒世恒言》一起,合称《三言》。
《公羊传》又名《春秋公羊传》,儒家经典之一。上起鲁隐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其作者为卜商的弟子,战国时齐国人公羊高。起初只是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由公羊寿与胡母生一起将《春秋公羊传》着于竹帛。
《湘妃剑》是古龙1960年创作的武侠小说,是古龙早期作品之一,通过男主角仇恕为父报仇的故事,描写众多江湖人物微妙而复杂的内心情感,透析人性。
《大地飞鹰》是古龙后期作品,和一般的武侠小说不同,这部小说其实是写一个生存与困境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独特的文风,令人悠然神往的藏边风情,更是显现了一位作家的成熟和睿智。
杀子报案又名“清廉访案”、“通州奇案”、油坛计,是清末著名奇案之一,记载于清光绪丁酉年(1897年)敬文堂刊本。有一说法认为此案应属于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浣花洗剑录》是古龙的武侠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一名东瀛剑客(实为旅日华侨)前往中原寻访挑战,打遍天下无敌手,最后一死以求得武道真谛的故事。
《狄公案》又名《武则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传》,清末长篇公案小说,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后三十四回,写其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
《风铃中的刀声》为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的作品之一。该小说通过人性的体验,细腻笔触描写,人物微妙而复杂的情感,常用生与死、幸福与痛苦这样尖锐对立的矛盾来表。
《鸳鸯刀》是金庸创作的中篇武侠小说,《鸳鸯刀》叙述了江湖上盛传的鸳鸯宝刀的秘密以及围绕它发生的故事。该小说情节曲折,语言诙谐,在不长的篇幅中展示了人物性格,塑造出几个不同的江湖侠士形象,可读性强。
《战国策》,西汉刘向编订的国别体史书。主要记述了战国时期的纵横家(游说之士)的政治主张和策略,展示了战国时代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是研究战国历史的重要典籍。
《吕氏春秋》又称《吕览》,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 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吕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战国末期杂家的代表作。
《剑玄录》又名《奇侠绝情剑》,是古龙所著武侠小说,亦有疑为由他人代笔者。另外本书因女角极多,网络上曾将其中十二人合称“剑玄录十二金钗”。
《春阿氏谋夫案》又名《春阿氏》,是根据光绪年发生在北京内城镶黄旗驻防区域内一桩实有命案创编而成的小说。作品在面世一个世纪以来却不断有读者在读在议,不曾为岁月埋没,可见其价值之存在。
《说岳后传》根据单田芳评书《铁伞怪侠》改编,讲述了岳霆将自己的私仇与国家的兴亡结合在一起,在众多武林高手的帮助下,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业迹,终于使秦桧罪有应得,遗臭万年。
《孔雀翎》是古龙武侠小说《七种武器》的第二种武器。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六种非一般江湖武器(拳头不是七种武器之一),件件精妙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