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小思,东昌人。居积为业。妻夏,归宁返,见门外一妪,偕少女哭甚哀。夏诘之。妪挥泪相告。乃知其夫王心斋,亦宦裔也。家中落无衣食业,浼中保贷富室黄氏金作贾。中途遭寇,丧资,幸不死。至家,黄索偿,计子母不下三十金,实无可准抵。黄窥其女纫针美,将谋作妾。使中保质告之:如肯,可折债外,仍以廿金压券。王谋诸妻,妻泣曰:“我虽贫,固簪缨之胄。彼以执鞭发迹,何敢遂媵吾女!况纫针固自有婿,汝何得擅作主!”先是,同邑傅孝廉之子,与王投契,生男阿卯,与褓中论婚。后孝廉官于闽,年余而卒。妻子不能归,音耗俱绝。以故纫针十五尚未字也。妻言及此,王无词,但谋所以为计。妻曰:“不得已,其试谋诸两弟。”盖妻范氏,其祖曾任京职,两孙田产尚多也。次日妻携女归告两弟,两弟任其涕泪,并无一词肯为设处。范乃号啼而归。适逢夏诘,且诉且哭。
夏怜之;视其女绰约可爱,益为哀楚。遂邀入其家,款以酒食,慰之曰:“母子勿戚:妾当竭力。”范未遑谢,女已哭伏在地,益加惋惜。筹思曰:“虽有薄蓄,然三十金亦复大难。当典质相付。”母女拜谢。夏以三日为约。别后百计为之营谋,亦未敢告诸其夫。三日未满其数,又使人假诸其母。范母女已至,因以实告。又订次日。抵暮假金至,合裹并置床头。
至夜有盗袕壁以火入,夏觉,睨之,见一人臂跨短刀,状貌凶恶。大惧,不敢作声,伪为睡者。盗近箱,意将发扃。回顾,夏枕边有裹物,探身攫去,就灯解视;乃入腰橐,不复-箧而去。夏乃起呼。家中唯一小婢,隔墙呼邻,邻人集而盗已远。夏乃对灯啜泣。见婢睡熟,乃引带自经于棂间。天曙婢觉,呼人解救,四肢冰冷。虞闻奔至,诘婢始得其由,惊涕营葬。时方夏,尸不僵,亦不腐。过七日乃殓之。
既葬。纫针潜出,哭于其墓。暴雨忽集,霹雳大作,发墓,纫针震死。虞闻奔验,则棺木已启,妻呻嘶其中,抱出之。见女尸,不知为谁。夏审视,始辨之。方相骇怪。未几范至,见女已死,哭曰:“固疑其在此,今果然矣!闻夫人自缢,日夜不绝声。今夜语我,欲哭于殡宫,我未之应也。”夏感其义,遂与夫言,即以所葬材袕葬之。范拜谢。虞负妻归,范亦归告其夫。
闻村北一人被雷击死于途,身有朱字云:“偷夏氏金贼。”俄闻邻妇哭声,乃知雷击者即其夫马大也。村人白于官,官拘妇械鞫,则范氏以夏之措金赎女,对人感泣,马大赌博无赖,闻之而盗心遂生也。官押妇搜赃,则止存二十数;又检马尸得四数。官判卖妇偿补责还虞。夏益喜,全金悉仍付范,俾偿债主。
葬女三日,夜大雷电以风,坟复发,女亦顿活。不归其家,往扣夏氏之门。夏惊起,隔扉问之。女曰:“夫人果生耶!我纫针耳。”夏骇为鬼,呼邻媪诘之,知其复活,喜内入室。女自言:“愿从夫人服役,不复归矣。”夏曰:“得无谓我损金为买婢耶?汝葬后,债已代偿,可勿见猜。”女益感泣,愿以母事。夏不允,女曰:“儿能躁作,亦不坐食。”天明告范,范喜,急至。母女相见,哭失声。亦从女意,即以属夏。范去,夏强送女归。女啼思夏。王心斋自负女来,委诸门内而去。夏见惊问,始知其故,遂亦安之。女见虞至,急下拜,呼以父。虞固无子女,又见女依依怜人,颇以为欢。女纺绩缝纫,勤劳臻至。夏偶病剧,女昼夜给役。见夏不食亦不食;面上时有啼痕,向人曰:“母有万一,我誓不复生!”夏少瘳,始解颜为欢。夏闻流涕,曰:“我四十无子,但得生一女如纫针亦足矣。”夏从不育;逾年忽生一男,人以为行善之报。
居二年女益长。虞与王谋,不能坚守旧盟。王曰:“女在君家,婚姻惟君所命。”女十七,惠美无双。此言出,问名者趾错于门,夫妻为拣富室。黄某亦遣媒来。虞恶其为富不仁,力却之。为择于冯氏。冯,邑名士,子慧而能文。将告于王;王出负贩未归,遂径诺之。黄以不得于虞,亦托作贾,迹王所在,设馔相邀,更复助以资本,渐渍习洽。因自言其子慧以自媒。王感其情,又仰其富,遂与订盟。既归诣虞,则虞昨日已受冯氏婚书。闻王所言不悦,呼女出,告以情。女佛然曰:“债主,吾仇也!以我事仇,但有一死!”王无颜,托人告黄以冯氏之盟。黄怒曰:“女姓王,不姓虞。我约在先,彼约在后,何得背盟!”遂控于邑宰,宰意以先约判归黄。冯曰:“王某以女付虞,固言婚嫁不复预闻,且某有定婚书,彼不过杯酒之谈耳。”宰不能断,将惟女愿从之。黄又以金赂官,求其左袒,以此月余不决。
一日有孝廉北上,公车过东昌,使人问王心斋。适问于虞,虞转诘之,盖孝廉姓傅,即阿卯也。入闽籍,十八已乡荐矣。以前约未婚。其母嘱令便道访王,问女曾否另字也。虞大喜,邀傅至家,历述所遭,然婿远来数千里,患无凭据。傅启箧,出王当日允婚书。虞招王至,验之果真,乃共喜。是日当官覆审,傅投刺谒宰,其案始销。涓吉约期乃去。会试后,市币帛而还,居其旧第,行亲迎礼。进士报已到闽,又报至东,傅又捷南宫。复入都观政而返。女不乐南渡,傅亦以庐墓在,遂独往扶父枢,载母俱归。又数年虞卒,子才七八岁,女抚之过于其弟。使读书,得入邑庠,家称素封,皆傅力也。
异史氏曰:“神龙中亦有游侠耶?彰善瘅恶,生死皆以雷霆,此‘钱塘破阵舞’也。轰轰屡击,皆为一人,焉知纫针非龙女谪降者耶?”
《警世通言》,白话短篇小说集。明末冯梦龙纂辑。完成于1624年(明天启四年)。其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来自史传和小说。故事描述的时代包括宋、元、明三代。与作者的《喻世明言》、《醒世恒言》一起,合称《三言》。
《公羊传》又名《春秋公羊传》,儒家经典之一。上起鲁隐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其作者为卜商的弟子,战国时齐国人公羊高。起初只是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由公羊寿与胡母生一起将《春秋公羊传》着于竹帛。
《湘妃剑》是古龙1960年创作的武侠小说,是古龙早期作品之一,通过男主角仇恕为父报仇的故事,描写众多江湖人物微妙而复杂的内心情感,透析人性。
《大地飞鹰》是古龙后期作品,和一般的武侠小说不同,这部小说其实是写一个生存与困境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独特的文风,令人悠然神往的藏边风情,更是显现了一位作家的成熟和睿智。
杀子报案又名“清廉访案”、“通州奇案”、油坛计,是清末著名奇案之一,记载于清光绪丁酉年(1897年)敬文堂刊本。有一说法认为此案应属于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浣花洗剑录》是古龙的武侠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一名东瀛剑客(实为旅日华侨)前往中原寻访挑战,打遍天下无敌手,最后一死以求得武道真谛的故事。
《狄公案》又名《武则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传》,清末长篇公案小说,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后三十四回,写其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
《风铃中的刀声》为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的作品之一。该小说通过人性的体验,细腻笔触描写,人物微妙而复杂的情感,常用生与死、幸福与痛苦这样尖锐对立的矛盾来表。
《鸳鸯刀》是金庸创作的中篇武侠小说,《鸳鸯刀》叙述了江湖上盛传的鸳鸯宝刀的秘密以及围绕它发生的故事。该小说情节曲折,语言诙谐,在不长的篇幅中展示了人物性格,塑造出几个不同的江湖侠士形象,可读性强。
《战国策》,西汉刘向编订的国别体史书。主要记述了战国时期的纵横家(游说之士)的政治主张和策略,展示了战国时代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是研究战国历史的重要典籍。
《吕氏春秋》又称《吕览》,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 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吕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战国末期杂家的代表作。
《剑玄录》又名《奇侠绝情剑》,是古龙所著武侠小说,亦有疑为由他人代笔者。另外本书因女角极多,网络上曾将其中十二人合称“剑玄录十二金钗”。
《春阿氏谋夫案》又名《春阿氏》,是根据光绪年发生在北京内城镶黄旗驻防区域内一桩实有命案创编而成的小说。作品在面世一个世纪以来却不断有读者在读在议,不曾为岁月埋没,可见其价值之存在。
《说岳后传》根据单田芳评书《铁伞怪侠》改编,讲述了岳霆将自己的私仇与国家的兴亡结合在一起,在众多武林高手的帮助下,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业迹,终于使秦桧罪有应得,遗臭万年。
《孔雀翎》是古龙武侠小说《七种武器》的第二种武器。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六种非一般江湖武器(拳头不是七种武器之一),件件精妙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