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方平,东安人。其父名廉,性戆拙。因与里中富室羊姓有隙,羊先死;数年,廉病垂危,谓人曰:“羊某今贿嘱冥使-我矣。”俄而身赤肿,号呼遂死,席惨怛不食,曰:“我父朴讷,今见凌于强鬼;我将赴冥,代伸冤气矣。”自此不复言,时坐时立,状类痴,盖魂已离舍。
席觉初出门,莫知所往,但见路有行人,便问城邑。少选,入城。其父已收狱中。至狱门,遥见父卧檐下,似甚狼狈。举目见子,潸然流涕,曰:“狱吏悉受赇嘱,日夜-掠,胫股摧残甚矣!”席怒,大骂狱吏:“父如有罪,自有王章,岂汝等死魅所能躁耶!”遂出,写状。趁城隍早衙,喊冤投之。羊惧,内外贿通,始出质理。城隍以所告无据,颇不直席。席愤气无伸,冥行百余里至郡,以官役私状,告诸郡司。迟至半月始得质理。郡司扑席,仍批城隍赴案。席至邑,备受械梏,惨冤不能自舒。城隍恐其再讼,遣役押送归家。投至门辞去。
席不肯入,遁赴冥府,诉郡邑之酷贪。冥王立拘质对。二官密遣腹心与席关说,许以千金。席不听。过数日,逆旅主人告曰:“君负气已甚,官府求和而执不从,今闻于王前各有函进,恐事殆矣。”席犹未信。俄有皂衣人唤入。升堂,见冥王有怒色,不容置词,命笞二十。席厉声问:“小人何罪?”冥王漠若不闻。席受笞,喊曰:“受笞允当,谁教我无钱也!”冥王益怒,命置火床。两鬼-席下,见东墀有铁床,炽火其下,床面通赤。鬼脱席衣,掬置其上,反复柔捺之。痛极,骨肉焦黑,苦不得死。约一时许,鬼曰:“可矣。”遂扶起,促使下床着衣,犹幸跛而能行。复至堂上,冥王问:“敢再讼乎?”席曰:“大冤未伸,寸心不死,若言不讼,是欺王也。必讼!”王曰:“讼何词?”席曰:“身所受者,皆言之耳。”冥王又怒,命以锯解其体。二鬼拉去,见立木高八九尺许,有木板二仰置其上,上下凝血模糊。方将就缚,忽堂上大呼“席某”,二鬼即复押回。冥王又问:“尚敢讼否?”答曰:“必讼!”冥王命捉去速解。既下,鬼乃以二板夹席缚木上。锯方下,觉顶脑渐辟,痛不可忍,顾亦忍而不号。闻鬼曰:“壮哉此汉!”锯隆隆然寻至胸下。又闻一鬼云:“此人大孝无辜,锯令稍偏,勿损其心。”遂觉锯锋曲折而下,其痛倍苦。俄顷半身辟矣;板解,两身俱仆。鬼上堂大声以报,堂上传呼,令合身来见。二鬼即推令复合,曳使行。席觉锯缝一道,痛欲复裂,半步而踣。一鬼于腰间出丝带一条授之,曰:“赠此以报汝孝。”受而束之,一身顿健,殊无少苦。遂升堂而伏。冥王复问如前;席恐再罹酷毒,便答:“不讼矣。”冥王立命送还阳界。隶率出北门,指示归途,反身遂去。
席念陰曹之昧暗尤甚于阳间,奈无路可达帝听。世传灌口二郎为帝勋戚,其神聪明正直,诉之当有灵异。窃喜二隶已去,遂转身南向。奔驰间,有二人追至,曰:“王疑汝不归,今果然矣。”-回复见冥王。窃疑冥王益怒,祸必更惨;而王殊无厉容,谓席曰:“汝志诚孝。但汝父冤,我已为若雪之矣。今已往生富贵家,何用汝鸣呼为。今送汝归,予以千金之产、期颐之寿,于愿足乎?”乃注籍中,嵌以巨印,使亲视之。席谢而下。鬼与俱出,至途,驱而骂曰:“坚猾贼!频频反复,使人奔波欲死!再犯 ,当捉入大磨中细细研之!”席张目叱曰:“鬼子胡为者!我性耐刀锯,不耐挞楚耶!请反见王,王如令我自归,亦复何劳相送。”乃返奔。二鬼惧,温语劝回。席故蹇缓,行数步辄憩路侧。鬼寒怒不敢复言。约半日至一村,一门半开,鬼引与共坐;席便据门阈,二鬼乘其不备,推入门中。
惊定自视,身已生为婴儿。愤啼不侞,三日遂殇。魂摇摇不忘灌口,约奔数十里,忽见羽葆来,幡戟横路。越道避之,因犯 卤簿,为前马所执,絷送车前。仰见车中一少年,丰仪瑰玮。问席:“何人?”席冤愤正无所出,且意是必巨官,或当能作威福,因缅诉毒痛。车中人命释其缚,使随车行。俄至一处,官府十余员,迎谒道左,车中人各有问讯。已而指席谓一官曰:“此下方人,正欲往诉,宜即为之剖决。”席询之从者,始知车中即上帝殿下九王,所嘱即二郎也。席视二郎,修躯多髯,不类世间所传。九王既去,席从二郎至一官廨,则其父与羊姓并衙隶俱在。少顷,槛车中有囚人出,则冥王及郡司、城堕也。当堂对勘,席所言皆不妄。三官战栗,状若伏鼠。二郎援笔立判;顷刻,传下判语,令案中人共视之。判云:
“勘得冥王者:职膺王爵,身受帝恩。自应贞洁以率臣僚,不当贪墨以速官谤。而乃繁缨-戟,徒夸品秩之尊;羊狠狼贪,竟玷人臣之节。斧敲斫,斫入木,妇子之皮骨皆空;鲸吞鱼,鱼食虾,蝼蚁之微生可悯。当掬江西之水,为尔湔肠;即烧东壁之床,请君入瓮。城隍、郡司,为小民父母之官,司上帝牛羊之牧。虽则职居下列,而尽瘁者不辞折腰;即或势逼大僚,而有志者亦应强项。乃上下其鹰鸷之手,既罔念夫民贫;且飞扬其狙狯之坚,更不嫌乎鬼瘦。惟受赃而枉法,真人面而兽心!是宜剔髓伐毛,暂罚冥死;所当脱皮换革,仍令胎生。隶役者:既在鬼曹,便非人类。只宜公门修行,庶还落蓐之身;何得苦海生波,益造弥天之孽?飞扬跋扈,狗脸生六月之霜;隳突叫号,虎威断九衢之路。肆滢威于冥界,咸知狱吏为尊;助酷虐于昏官,共以屠伯是惧。当以法场之内,剁其四肢;更向汤镬之中,捞其筋骨。羊某:富而不仁,狡而多诈。金光盖地,因使阎摩殿上尽是陰霾;铜臭熏天,遂教枉死城中全无日月。余腥犹能役鬼,大力直可通神。宜籍羊氏之家,以偿席生之孝。即押赴东岳施行。”
又谓席廉:“念汝子孝义,汝性良懦,可再赐阳寿三纪。”使两人送之归里。席乃抄其判词,途中父子共读之。既至家,席先苏:令家人启棺视父,僵尸犹冰,俟之终日,渐温而活。又索抄词,则已无矣。
自此,家道日丰,三年良沃遍野;而羊氏子孙微矣;楼阁田产尽为席有。即有置其田者,必梦神人叱之曰:“此席家物,汝乌得有之!”初未深信;既而种作,则终年升斗无所获,于是复鬻于席。席父九十余岁而卒。
异史氏曰:“人人言净土,而不知生死隔世,意念都迷,且不知其所以来,又乌知其所以去;而况死而又死,生而复生者乎?忠孝志定,万劫不移,异哉席生,何其伟也!”
《警世通言》,白话短篇小说集。明末冯梦龙纂辑。完成于1624年(明天启四年)。其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来自史传和小说。故事描述的时代包括宋、元、明三代。与作者的《喻世明言》、《醒世恒言》一起,合称《三言》。
《公羊传》又名《春秋公羊传》,儒家经典之一。上起鲁隐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其作者为卜商的弟子,战国时齐国人公羊高。起初只是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由公羊寿与胡母生一起将《春秋公羊传》着于竹帛。
《湘妃剑》是古龙1960年创作的武侠小说,是古龙早期作品之一,通过男主角仇恕为父报仇的故事,描写众多江湖人物微妙而复杂的内心情感,透析人性。
《大地飞鹰》是古龙后期作品,和一般的武侠小说不同,这部小说其实是写一个生存与困境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独特的文风,令人悠然神往的藏边风情,更是显现了一位作家的成熟和睿智。
杀子报案又名“清廉访案”、“通州奇案”、油坛计,是清末著名奇案之一,记载于清光绪丁酉年(1897年)敬文堂刊本。有一说法认为此案应属于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浣花洗剑录》是古龙的武侠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一名东瀛剑客(实为旅日华侨)前往中原寻访挑战,打遍天下无敌手,最后一死以求得武道真谛的故事。
《狄公案》又名《武则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传》,清末长篇公案小说,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后三十四回,写其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
《风铃中的刀声》为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的作品之一。该小说通过人性的体验,细腻笔触描写,人物微妙而复杂的情感,常用生与死、幸福与痛苦这样尖锐对立的矛盾来表。
《鸳鸯刀》是金庸创作的中篇武侠小说,《鸳鸯刀》叙述了江湖上盛传的鸳鸯宝刀的秘密以及围绕它发生的故事。该小说情节曲折,语言诙谐,在不长的篇幅中展示了人物性格,塑造出几个不同的江湖侠士形象,可读性强。
《战国策》,西汉刘向编订的国别体史书。主要记述了战国时期的纵横家(游说之士)的政治主张和策略,展示了战国时代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是研究战国历史的重要典籍。
《吕氏春秋》又称《吕览》,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 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吕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战国末期杂家的代表作。
《剑玄录》又名《奇侠绝情剑》,是古龙所著武侠小说,亦有疑为由他人代笔者。另外本书因女角极多,网络上曾将其中十二人合称“剑玄录十二金钗”。
《春阿氏谋夫案》又名《春阿氏》,是根据光绪年发生在北京内城镶黄旗驻防区域内一桩实有命案创编而成的小说。作品在面世一个世纪以来却不断有读者在读在议,不曾为岁月埋没,可见其价值之存在。
《说岳后传》根据单田芳评书《铁伞怪侠》改编,讲述了岳霆将自己的私仇与国家的兴亡结合在一起,在众多武林高手的帮助下,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业迹,终于使秦桧罪有应得,遗臭万年。
《孔雀翎》是古龙武侠小说《七种武器》的第二种武器。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六种非一般江湖武器(拳头不是七种武器之一),件件精妙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