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柳娘,中都之士人女也。或以其腰嫖袅可爱,戏呼之“细柳”云。柳少慧,解文字,喜读相人书。而生平简默,未尝言人臧否;但有问名者,必求一亲窥其人。阅人甚多,俱未可,而年十九矣。父母怒之曰:“天下迄无良匹,汝将以丫角老耶?”女曰:“我实欲以人胜天,顾久而不就,亦吾命也。今而后,请惟父母之命是听。”
时有高生者,世家名士,闻细柳之名,委禽焉。既醮,夫妇甚得。生前室遗孤,小字长福,时五岁,女抚养周至。女或归宁,福辄号啼从之,呵遣所不能止。年余女产一子,名之长怙。生问名字之义,答言:“无他,但望其长依膝下耳。”女于女红疏略,常不留意;而于亩之东南,税之多寡,按籍而问,惟恐不详。久之,谓生曰:“家中事请置勿顾,待妾自为之,不知可当家否?”生如言,半载而家无废事,生亦贤之。一日,生赴邻村饮酒,适有追逋赋者,打门而谇。遣奴慰之,弗去。乃趣童召生归。隶既去,生笑曰:“细柳,今始知慧女不若痴男耶?”女闻之,俯首而哭。生惊挽而劝之,女终不乐。生不忍以家政累之,仍欲自任,女又不肯。晨兴夜寐,经纪弥勤。每先一年,即储来岁之赋,以故终岁未尝见催租者一至其门;又以此法计衣食,由此用度益纾。于是生乃大喜,尝戏之曰:“细柳何细哉:眉细、腰细、凌波细,且喜心思更细。”女对曰:“高郎诚高矣:品高、志高、文字高,但愿寿数尤高。
村中有货美材者,女不惜重直致之。价不能足,又多方乞贷于戚里。生以其不急之物,固止之,卒弗听。蓄之年余,富室有丧者,以倍资赎诸其门。生因利而谋诸女,女不可。问其故,不语;再问之,荧荧欲涕。心异之,然不忍重拂焉,乃罢。又逾岁,生年二十有五,女禁不令远游,归稍晚,僮仆招请者,相属于道。于是同人咸戏谤之。一日生如友人饮,觉体不快而归,至中途堕马,遂卒。时方溽暑,幸衣衾皆所夙备。里中始共服细娘智。
福年十岁始学为文。父既殁,娇情不肯读,辄亡去从牧儿遨。谯诃不改,继以夏楚,而顽冥如故。母无奈之,因呼而谕之曰:“既不愿读,亦复何能相强?但贫家无冗人,便更若衣,使与僮仆共躁作。不然,鞭挞勿悔!”于是衣以败絮,使牧豕;归则自掇陶器,与诸仆啖饭粥。数日,苦之,泣跪庭下,愿仍读。母返身向壁置不闻,不得已执鞭啜泣而出。残秋向尽,桁无衣,足无履,冷雨沾濡,缩头如丐。里人见而怜之,纳继室者皆引细娘为戒,啧有烦言。女亦稍稍闻之,而漠不为意。福不堪其苦,弃豕逃去,女亦任之,殊不追问。积数月,乞食无所,憔悴自归,不敢遽入,哀求邻媪往白母。女曰:“若能受百杖可来见,不然,早复去。”福闻之,骤入,痛哭愿受杖。母问:“今知改悔乎?”曰:“悔矣。”曰:“既知悔,无须挞楚,可安分牧豕,再犯 不宥!”福大哭曰:“愿受百杖,请复读。”女不听。邻妪怂恿之,始纳焉。濯发授衣,令与弟怙同师。勤身锐虑,大异往昔,三年游泮。中丞杨公见其文而器之,月给常廪,以助灯火。
怙最钝,读数年不能记姓名。母令弃卷而农。怙游闲惮于作苦,母怒曰:“四民各有本业,既不能读,又不能耕,宁不沟瘠死耶?”立杖之。由是率奴辈耕作,一朝晏起,则诟骂从之;而衣服饮食,母辄以美者归兄。怙虽不敢言,而心窃不能平。农工既毕,母出资使学负贩。怙滢赌,入手丧败,诡托盗贼运数,以欺其母。母觉之,杖责濒死。福长跪哀乞,愿以身代,怒始解。自是一出门,母辄探察之。怙行稍敛,而非其心之所得已也。一日请母,将从诸贾入洛;实借远游,以快所欲,而中心惕惕,惟恐不遂所请。母闻之,殊无疑虑,即出碎金三十两为之具装;末又以铤金一枚付之,曰:“此乃祖宦囊之遗,不可用去,聊以压装备急可耳。且汝初学跋涉,亦不敢望重息,只此三十金得无亏负足矣。”临又嘱之。怙诺而出,欣欣意自得。至洛,谢绝客侣,宿名娼李姬之家。凡十余夕散金渐尽,自以巨金在囊,初不意空匮在虑,及取而所之则伪金耳。大骇,失色。李媪见其状,冷语侵客。怙心不自安,然囊空无所向往,犹翼姬念夙好,不即绝之。俄有二人握索入,骤絷项领,惊惧不知所为。哀问其故,则姬已窃伪金去首公庭矣。至官不能置辞,梏掠几死。收狱中,又无资斧,大为狱吏所虐,乞食于囚,苛延余息。
初,怙之行也,母谓福曰:“记取廿日后,当遣汝之洛。我事烦,恐忽忘之。”福不知所谓,黯然欲悲,不敢复请而退。过二十日而问之,叹曰:“汝弟今日之浮荡,犹汝昔日之废学也。我不冒恶名,汝何以有今日?人皆谓我忍,但泪浮枕簟,而人不知耳!”因泣下。福侍立敬听,不敢研诘。泣已,乃曰:“汝弟荡心不死,故授之伪金以挫折之,今度已在缧绁中矣。中丞待汝厚,汝往求焉,可以脱其死难,而生其愧悔也。”福立刻而发。比入洛,则弟被逮三日矣。即狱中而望之,怙奄然面目如鬼,见兄涕不可仰。福亦哭。时福为中丞所宠异,故遐迩皆知其名。邑宰知为怙兄,急释之。
怙至家,犹恐母怒,膝行而前。母顾曰:“汝愿遂耶?”怙零涕不敢复作声,福亦同跪,母始叱之起。由是痛自悔,家中诸务,经理维勤;即偶惰,母亦不呵问之。凡数月,并不与言商贾,意欲自请而不敢,以意告兄。母闻而喜,并力质贷而付之,半载而息倍焉。是年福秋捷,又三年登第;弟货殖累巨万矣。邑有客洛者,窥见太夫人,年四旬犹若三十许人,而衣妆朴素,类常家云。
异史氏曰:“黑心符出,芦花变生,古与今如一丘之貉,良可哀也!或有避其谤者,又每矫枉过正,至坐视儿女之放纵而不一置问,其视虐遇者几何哉?独是日挞所生,而人不以为暴;施之异腹儿,则指摘从之矣。夫细柳固非独忍于前子也;然使所出贤,亦何能出此心以自白于天下?而乃不引嫌,不辞谤,卒使二子一富一贵,表表于世。此无论闺闼,当亦丈夫之铮铮者矣!”
《警世通言》,白话短篇小说集。明末冯梦龙纂辑。完成于1624年(明天启四年)。其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来自史传和小说。故事描述的时代包括宋、元、明三代。与作者的《喻世明言》、《醒世恒言》一起,合称《三言》。
《公羊传》又名《春秋公羊传》,儒家经典之一。上起鲁隐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其作者为卜商的弟子,战国时齐国人公羊高。起初只是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由公羊寿与胡母生一起将《春秋公羊传》着于竹帛。
《湘妃剑》是古龙1960年创作的武侠小说,是古龙早期作品之一,通过男主角仇恕为父报仇的故事,描写众多江湖人物微妙而复杂的内心情感,透析人性。
《大地飞鹰》是古龙后期作品,和一般的武侠小说不同,这部小说其实是写一个生存与困境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独特的文风,令人悠然神往的藏边风情,更是显现了一位作家的成熟和睿智。
杀子报案又名“清廉访案”、“通州奇案”、油坛计,是清末著名奇案之一,记载于清光绪丁酉年(1897年)敬文堂刊本。有一说法认为此案应属于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浣花洗剑录》是古龙的武侠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一名东瀛剑客(实为旅日华侨)前往中原寻访挑战,打遍天下无敌手,最后一死以求得武道真谛的故事。
《狄公案》又名《武则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传》,清末长篇公案小说,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后三十四回,写其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
《风铃中的刀声》为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的作品之一。该小说通过人性的体验,细腻笔触描写,人物微妙而复杂的情感,常用生与死、幸福与痛苦这样尖锐对立的矛盾来表。
《鸳鸯刀》是金庸创作的中篇武侠小说,《鸳鸯刀》叙述了江湖上盛传的鸳鸯宝刀的秘密以及围绕它发生的故事。该小说情节曲折,语言诙谐,在不长的篇幅中展示了人物性格,塑造出几个不同的江湖侠士形象,可读性强。
《战国策》,西汉刘向编订的国别体史书。主要记述了战国时期的纵横家(游说之士)的政治主张和策略,展示了战国时代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是研究战国历史的重要典籍。
《吕氏春秋》又称《吕览》,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 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吕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战国末期杂家的代表作。
《剑玄录》又名《奇侠绝情剑》,是古龙所著武侠小说,亦有疑为由他人代笔者。另外本书因女角极多,网络上曾将其中十二人合称“剑玄录十二金钗”。
《春阿氏谋夫案》又名《春阿氏》,是根据光绪年发生在北京内城镶黄旗驻防区域内一桩实有命案创编而成的小说。作品在面世一个世纪以来却不断有读者在读在议,不曾为岁月埋没,可见其价值之存在。
《说岳后传》根据单田芳评书《铁伞怪侠》改编,讲述了岳霆将自己的私仇与国家的兴亡结合在一起,在众多武林高手的帮助下,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业迹,终于使秦桧罪有应得,遗臭万年。
《孔雀翎》是古龙武侠小说《七种武器》的第二种武器。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六种非一般江湖武器(拳头不是七种武器之一),件件精妙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