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冯翁有一子,字相如,父子俱诸生。翁年近六旬,性方鲠,而家屡空。数年间,媪与子妇又相继逝,井臼自躁之。一夜,相如坐月下,忽见东邻女自墙上来窥。视之,美;近之,微笑;招以手,不来亦不去。固请之,乃梯而过,遂共寝处。问其姓名,曰:“妾邻女红玉也。”生大爱悦,与订永好,女诺之。夜夜往来,约半年许。翁夜起闻女子寒笑语,窥之见女,怒,唤生出,骂曰:“畜产所为何事!如此落寞,尚不刻苦,及学浮荡耶?人知之丧汝德,人不知促汝寿!”生跪自投,泣言知悔。翁叱女曰:“女子不守闺戒,既自玷,而又以玷人。倘事一发,当不仅贻寒舍羞!”骂已,愤然归寝。女流涕曰:“亲庭罪责,良足愧辱!我二人缘分尽矣!”生曰:“父在,不得自专。卿如有情,尚当寒垢为好。”女言辞决绝,生乃洒涕。女止之曰:“妾与君无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逾墙钻隙,何能白首?此处有一佳耦,可聘也。”告以贫。女曰:“来宵相俟,妾为君谋之。”次夜女果至,出白金四十两赠生。曰:“去此六十里,有吴村卫氏,年十八矣,高其价,故未售也。君重啖之,必合谐允。”言已别去。
生乘间语父,欲往相之,而隐馈金不敢告。翁自度无资,以是故止之。生又婉言:“试可乃已。”翁颔之。生遂假仆马,诣卫氏。卫故田舍翁,生呼出引与闲语。卫知生望族,又见仪采轩豁,心许之,而虑其靳于资。生听其词意吞吐,会其旨,倾囊陈几上。卫乃喜,浼邻生居间,书红笺而盟焉,生入拜媪。居室逼侧,女依母自幛。微睨之。虽荆布之饰,而神情光艳,心窃喜。卫借舍款婿,便言:“公子无须亲迎。待少作衣妆,即合舁送去。”生与期而归。诡告翁,言卫爱清门,不责资。翁亦喜。至日卫果送女至。女勤俭,有顺德,琴瑟甚笃。逾二年举一男,名福儿。会清明抱子登墓,遇邑绅宋氏。宋官御史,坐行赇免,居林下,大煽威虐。是日亦上墓归,见女艳之,问村人知为生配。料冯贫士,诱以重赂冀可摇,使家人风示之。生骤闻,怒形于色。既思势不敌,敛怒为笑,归告翁。翁大怒,奔出,对其家人,指天画地,诟骂万端。家人鼠窜而去。宋氏亦怒,竟遣数人入生家,殴翁及子,汹若沸鼎。女闻之,弃儿于床,披发号救。群篡舁之,哄然便去。父子伤残,吟呻在地,儿呱呱啼室中。邻人共怜之,扶之榻上。经日,生杖而能起;翁忿不食,呕血,寻毙。生大哭,抱子兴词,上至督抚,讼几遍,卒不得直。后闻妇不屈死,益悲。冤塞胸吭,无路可伸。每思要路刺杀宋,而虑其扈从繁,儿又罔托。日夜哀思,双睫为之不交。忽一丈夫吊诸其室,虬髯阔颔,曾与无素。挽坐欲问邦族。客遽曰:“君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而忘报乎?”生疑为宋人之侦,姑伪应之。客怒,眦欲裂,遽出曰:“仆以君人也,今乃知不足齿之伧!”生察其异,跪而挽之,曰:“诚恐宋人-我。今实布腹心:仆之卧薪尝胆者,固有日矣。但怜此褓中物,恐坠宗祧。君义士,能为我杵臼否?”客曰:“此妇人女子之事,非所能。君所欲托诸人者,请自任之;所欲自任者,愿得而代庖焉。”生闻,崩角在地,客不顾而出。生追问姓字,曰:“不济,不任受怨;济,亦不任受德。”遂去。生惧祸及,抱子亡去。至夜,宋家一门俱寝,有人越重垣入,杀御史父子三人,及一媳一婢。宋家具状告官。官大骇。宋执谓相如,于是遣役捕生,生遁不知所之,于是情益真。宋仆同官役诸处冥搜,夜至南山,闻儿啼,踪得之,系缧而行。儿啼愈嗔,群夺儿抛弃之,生冤愤欲绝。见邑令,问:“何杀人?”生曰:“冤哉!某以夜死,我以昼出,且抱呱呱者,何能逾垣杀人?”令曰:“不杀人,何逃乎?”生词穷,不能置辩。乃收诸狱。生泣曰:“我死无足惜,孤儿何罪?”令曰:“汝杀人子多矣,杀汝子何怨?”生既褫革,屡受梏惨,卒无词,令是夜方卧,闻有物击床,震震有声,大惧而号。举家惊起,集而烛之;一短刀-利如霜,剁床入木者寸余,牢不可拔。令睹之,魂魄丧失。荷戈遍索,竟无踪迹。心窃馁,又以宋人死,无可畏俱,乃详诸宪,代生解免,竟释生。
生归,翁无升斗,孤影对四壁。幸邻人怜馈食饮,苟且自度。念大仇已报,则冁然喜;思惨酷之祸几于灭门,则泪潸潸堕;及思半生贫彻骨,宗支不续,则于无人处大哭失声,不复能自禁。如此半年,捕禁益懈。乃哀邑令,求判还卫氏之骨。及葬而归,悲怛欲死,辗转空床,竟无生路。忽有款门者,凝神寂听,闻一人在门外,哝哝与小儿语。生急起窥觇,似一女子。扉初启,便问:“大冤昭雪,可幸无恙!”其声稔熟,而仓卒不能追忆。烛之,则红玉也。挽一小儿,嬉笑跨下。生不暇问,抱女呜哭,女亦惨然。既而推儿曰:“汝忘尔父耶?”儿牵女衣,目灼灼视生。细审之,福儿也。大惊,泣问:“儿那得来?”女曰:“实告君,昔言邻女者,妄也,妾实狐。适宵行,见儿啼谷中,抱养于秦。闻大难既息,故携来与君团聚耳。”生挥涕拜谢,儿在女怀,如依其母,竟不复能识父矣。天未明,女即遽起,问之,答曰:“奴欲去。”生裸跪床头,涕不能仰。女笑曰:“妾逛君耳。今家道新创,非夙兴夜寐不可。”乃剪莽拥-,类男子躁作。生忧贫乏,不自给。女曰:“但请下帷读,勿问盈歉,或当不殍饿死。”遂出金治织具,租田数十亩,雇佣耕作。荷-诛茅,牵萝补屋,日以为常。里党闻妇贤,益乐资助之。约半年,人烟腾茂,类素封家。生曰:“灰烬之余,卿白手再造矣。然一事未就安妥,如何?”诘之,答曰:“试期已迫,巾服尚未复也。”女笑曰:“妾前以四金寄广文,已复名在案。若待君言,误之已久。”生益神之。是科遂领乡荐。时年三十六,腴田连阡,夏屋渠渠矣。女袅娜如随风欲飘去,而躁作过农家妇。虽严冬自苦,而手腻如脂。自言二十八岁,人视之,常若二十许人。
异史氏曰:“其子贤,其父德,故其报之也侠。非特人侠,狐亦侠也。遇亦奇矣!然官宰悠悠,竖人毛发,刀震震入木,何惜不略移床上半尺许哉?使苏子美读之,必浮白曰:‘惜乎击之不中!’”
《警世通言》,白话短篇小说集。明末冯梦龙纂辑。完成于1624年(明天启四年)。其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来自史传和小说。故事描述的时代包括宋、元、明三代。与作者的《喻世明言》、《醒世恒言》一起,合称《三言》。
《公羊传》又名《春秋公羊传》,儒家经典之一。上起鲁隐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其作者为卜商的弟子,战国时齐国人公羊高。起初只是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由公羊寿与胡母生一起将《春秋公羊传》着于竹帛。
《湘妃剑》是古龙1960年创作的武侠小说,是古龙早期作品之一,通过男主角仇恕为父报仇的故事,描写众多江湖人物微妙而复杂的内心情感,透析人性。
《大地飞鹰》是古龙后期作品,和一般的武侠小说不同,这部小说其实是写一个生存与困境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独特的文风,令人悠然神往的藏边风情,更是显现了一位作家的成熟和睿智。
杀子报案又名“清廉访案”、“通州奇案”、油坛计,是清末著名奇案之一,记载于清光绪丁酉年(1897年)敬文堂刊本。有一说法认为此案应属于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浣花洗剑录》是古龙的武侠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一名东瀛剑客(实为旅日华侨)前往中原寻访挑战,打遍天下无敌手,最后一死以求得武道真谛的故事。
《狄公案》又名《武则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传》,清末长篇公案小说,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后三十四回,写其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
《风铃中的刀声》为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的作品之一。该小说通过人性的体验,细腻笔触描写,人物微妙而复杂的情感,常用生与死、幸福与痛苦这样尖锐对立的矛盾来表。
《鸳鸯刀》是金庸创作的中篇武侠小说,《鸳鸯刀》叙述了江湖上盛传的鸳鸯宝刀的秘密以及围绕它发生的故事。该小说情节曲折,语言诙谐,在不长的篇幅中展示了人物性格,塑造出几个不同的江湖侠士形象,可读性强。
《战国策》,西汉刘向编订的国别体史书。主要记述了战国时期的纵横家(游说之士)的政治主张和策略,展示了战国时代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是研究战国历史的重要典籍。
《吕氏春秋》又称《吕览》,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 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吕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战国末期杂家的代表作。
《剑玄录》又名《奇侠绝情剑》,是古龙所著武侠小说,亦有疑为由他人代笔者。另外本书因女角极多,网络上曾将其中十二人合称“剑玄录十二金钗”。
《春阿氏谋夫案》又名《春阿氏》,是根据光绪年发生在北京内城镶黄旗驻防区域内一桩实有命案创编而成的小说。作品在面世一个世纪以来却不断有读者在读在议,不曾为岁月埋没,可见其价值之存在。
《说岳后传》根据单田芳评书《铁伞怪侠》改编,讲述了岳霆将自己的私仇与国家的兴亡结合在一起,在众多武林高手的帮助下,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业迹,终于使秦桧罪有应得,遗臭万年。
《孔雀翎》是古龙武侠小说《七种武器》的第二种武器。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六种非一般江湖武器(拳头不是七种武器之一),件件精妙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