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幸表
朔漠以畜牧射猎为业,犹汉人之劭农,生生之资於是乎出。自辽有国,建立五京,置南北院,控制诸夏,而游田之习,尚因其旧。太祖经营四方,有所不暇;穆宗、天祚之世,史不胜书。今援司马迁别书封禅例,列于表,观者固足以鉴云。作游幸表。
太祖正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七年次乌林河观渔。
九年射野马於漠北。
神册四年射虎于东山。幸辽阳故城。<一>
五年射龙於拽剌山阳水上,其龙一角,尾长足短,身长五尺,舌二尺有半,敕藏内库。
天赞二年如平州。
三年次回鹘城。猎于野乌笃斡山。幸回鹘城。猎于西河石堰,得白兔。观渔乌鲁古河。
天显元年幸天福城。
太宗四年猎于潢河猎于近地。如凉陉。出猎,获虎。
五年于近淀。射柳。如沿柳湖。
六年猎于近山,获虎。观银冶。射柳。障鹰于近山。
七年是春,于潢水之曲。猎于小满得山。
九年射柳。
十年于满德湖。如金瓶泺<二>。
十一年射柳。
十二年射柳。
会同元年射虎于松山。<三>观伐木。
三年猎于盘山。猎于炭山。
六年障鹰于合不剌山。
七年障鹰於炭山。
九年钩鱼于土河。射柳。
世宗五年如太液谷,留饮三日。
穆宗应历三年障鹰于辋山。猎于●羊山。障鹰于围鹿峪。
四年猎于郭里山。障鹰于白羊山。
五年猎于西山。
六年击鞠。与群臣水上击髀石为戏。
七年射柳。射柳。猎于赤山。猎于拽剌山。
八年猎赤山。
九年猎于鹿恀南林。猎于白鹰山。射鹿于凤凰门下。射鹿於近山,迄于九月。猎于黑山。
十年猎于图不得泉。如潭。猎于成吉得井。射舐咸鹿于凤凰门。次三石岭,呼鹿射之。猎于天梯山。
十一年射鹿于遥斯岭。射鹿于赤山。射柳。
十二年猎于苏隐山。是夏,射舐咸鹿于玉山。
十三年丁卯夜,观灯。猎,多获雁鸭。还宫,饮至终夜。自是,昼出夜饮,迄于月终。射柳。是夏,猎于玉山。登高,以南唐所贡菊花酒赐群臣。是秋,射鹿於黑山、拽剌山。猎于三岭。
十四年如潢河。猎于玉山。射卧鹿于白岭山。射舐咸鹿于葛德泉。射舐咸鹿于赤山,呼鹿射之。幸枢密使萧护思第。
十五年是秋,猎于黑山。猎于七鹰山。
十六年击鞠。以野鹿入驯鹿群,观之,饮至竟日。<四>猎于玉山。
十七年如潢河。驻跸于潭。猎于碓觜岭。
十八年幸太师女古第,宴饮终夜。如潭。避暑于潭。射鹿于近山,三旬而返。以菊花酒饮从臣。猎熊。射鹿于皇威岭。复射鹿、射彘。射鹿于皇威岭。
十九年幸鹿囿饮酒。至暮,幸五坊。
景宗
保宁元年如秋山。渔于赤山泺。
二年是夏,幸塌母城,进幸东京。
三年射柳。如沿柳湖。射鸭于惠民湖。猎于平地松林。猎于辽河之源。猎于胡土白山。幸于越屋质第。驻跸于蒲瑰坂。
四年观从臣射柳。射柳。
五年如神得湖。如应州。驻跸于归化州西硬坡。
六年幸冰井。
七年如查懒淀。
八年如金瓶泺。如长泺。
九年如鹿恀。如老翁川。钩鱼于赤山泺。
十年猎于颉山。复如长泺。猎于赤山。渔于潭。
乾亨元年观灯于市。幸惠民湖。幸冰井。
二年闰月,如南京赏牡丹。西幸。如蒲瑰坂。猎于檀州之南。
三年放鹘于温泉南。幸羊城泺。猎于炭山。
四年猎于炭山。
圣宗
统和元年从禽于近川,获六鸨。幸甘露等寺。驻跸长泺。又驻跸于阁甸旁山。猎于圚甸,大获鹿豕。幸兴王寺。猎于益马里坂猎于黑山。驻跸于老翁川。钩鱼于近川。
二年幸近地。如潢河猎于山榆甸。幸鹅山观障鹰。猎于岭右。
三年次库骨水口障鹰。畋于赤山。障鹰于斜轸山。击鞠。猎于赤山。渡怕里水,观海。猎于东古山。
四年观渔于新湾。猎于谒懒甸。如炭山清暑。猎于燕山。障鹰于炭山。猎于炭山。猎于画达剌山。猎于画达剌山。驻跸白杨岭。幸齐国公主第宴。
五年幸潞县西,放鹘,擒鹅。北幸,趣没打河避暑。沿东山行猎。
六年幸延寿、延洪二寺,及秦国长公主第。观鹿于炭山。幸黎园、温汤。射鹿于近山。驻跸赤城南。猎于沙河。
七年击鞠。击鞠。猎于新西道东。射熊于虎特岭。幸秦国公主第。障鹰于花山。
幸秦国公主第。猎于蓟州之南甸。钩鱼于曲水泺。
八年幸盘山诸寺。猎西括折山。
九年如曲水泺。猎于盘道岭。猎于炭山。
十年射鹿于汤山。射鹿于蔚州南山。射熊于紫荆口。
十一年幸延芳淀。
十二年如炭山清暑。<五>猎于东山。猎于宰相山。猎于黑河南山。渔于潞县西泺。猎于顺州西甸。
十三年幸延芳淀<六>。幸大王川。
十四年幸延芳淀。击鞠。
十五年幸延寿寺。如秋山。
十六年猎于平地松林。
十七年猎于诸山。
十九年猎于崖头川。如高林恀。观市。驻跸于昌平。幸南京。<七>渔于崖头川。渔于阎崖。
二十年猎于平地松林。叉鱼于辽河。
二十一年观市。猎于田里不鲁斡。钩鱼于周河。
二十二年猎于古。
二十三年猎于抹特俖谷。猎于画卢打山。猎于奴穆真峪。猎于吾鲁真峪。猎于野葛岭。猎于沙渚卷峪。猎于括只阿剌阿里山。猎于青林川,射熊,获之。猎于孩里迭扎剌。猎于虎特岭。猎于桑乾河。
二十八年幸榆林汤泉。
二十九年猎于沙岭。
三十年开泰元年八:猎于贾曷鲁林。幸兴王寺。捕鱼于排得述鲁泺。幸上京。幸中京。
二年猎于阿里泺。如萨堤泺。猎于永安山。障鹰于缅山。畋于陷岭。猎于赤山。钩鱼于长泺。
三年观渔于瑰泥泺。观渔于三树泺。弋鹅于萨堤泺。
四年猎于沙阜。猎于锅林。猎于牛山。猎于直舍山。
五年猎于浑河之西。
六年猎于狼林东。观渔于莲花泺。猎于羊埚。
七年如三树泺。
八年如浑河。猎于雪林。猎于石底水。猎于桦山。猎于浅岭山。猎于涅烈山。猎于跋恩山。如秋山。障鹰于缅山。猎于近甸。幸中京。幸开泰寺宴饮。幸秦晋长公主第作藏澙宴。幸开泰寺。<九>
九年猎于马盂山。如大鱼泺。猎于果里白山。猎于崖头川。猎于荞麦山。猎于榆林。射唤鹿于侯勒水滩。射唤鹿于铁里必山。猎于辽河之源。猎于松山,猎于黑山。观渔于沙泺。
太平元年猎于浑河山。猎于鹞子山。障鹰于只舍山。猎于马盂山。
三年观渔于鸭渌江。驻跸于鱼儿泺。飞放于挞鲁河。
四年如鱼儿泺。飞放于长春河。猎于平地松林。射兔于平川。
五年猎黑岭。西至铜河。猎于檀州北山。射兔于平川。
六年避暑于永安山之凉陉。猎于狼河。
七年如长春河飞放。猎于黑岭。
八年钩鱼、弋鹅于长春河。驾至辽河源猎。
九年猎于陉山。
十年猎于沙岭。猎于平地松林。
兴宗
景福元年幸楚国公主帐。幸皇姊涅木衮第。幸枢密延宁第。
重熙元年清暑于别辇斗。驻跸于别岭甸。障鹰于习礼吉山。驻跸于辽河上源。猎于习礼吉山。猎于牛山。幸中京。
三年东幸。射柳。驻跸于永安山。东幸。射鹿。
四年东幸。猎于娥儿山。
五年猎于平地松林。钓鱼于赤项泺。次五鹘部,弋猎饮酒。击鞠。放海东青鹘于苇泺。击鞠。如秋山。猎于炭山之侧。猎于沙山。
六年猎于鸳鸯泺。猎于野狐岭。击鞠。幸于北护卫太保耶律合住帐,赐物,欢饮。幸萧孝穆第,醉饮。射鹿于耶里山。击鞠。幸晋国公主行帐。
七年射柳。猎金山。击鞠。射鹿于辖剌罢。射虎于束剌山。猎于颇罗扎不葛。射鹿于子岭。猎于娥儿山。击鞠。幸佛寺受戒。
八年叉鱼于治河。猎于武清寨之苇甸。击鞠。闰月,击鞠。
九年猎,至于月终。驻跸于永安山清暑。」一○:观渔于混同江。飞放于韶阳军。驻跸于永安山。
十年射虎于医巫闾山。幸外祖母齐国太妃之帐。猎于敝都。猎于烽台山,亲射虎,立毙。
十一年幸牛山泺。如赤蜗泺。闰月,幸南京,宴于皇太弟重元第,泛舟于临水殿宴饮。幸延寿寺饭僧。诏宋使观击鞠。
十二年幸庆州诸寺焚香。猎于拽剌山。猎于永安山。
十三年射鹿于拜马山。猎于阴山。
十四年猎于黑岭。猎于平川。
十五年如鱼儿泺。射鹿于浅林山。南府宰相杜防生男,幸其居。观获。幸秦国长公主帐。
十六年射鹿于讹鲁古只山。观市。击鞠。射鹿于都里也剌。幸庆州诸寺焚香。障鹰于直舍山。障鹰于霞列山。射鹿于击轮山。<一一>观击鞠。幸兴王寺拜佛。
十九年猎于分金山。猎于乌里岭。幸鹰坊使颇得帐。射熊于医巫闾山。射鹿于索阿不山。猎于不野山。
二十年如多树泺。
二十一年猎于凉陉诸山。击鞠。观市。幸圣济寺。幸温汤。射虎于诸山。射鹿于黑山。猎于玉山。猎于白鹰山。观灯。观击鞠。猎于柳河。猎于平顶山。
二十二年猎于黑林。射熊于曷朗底。射鹿于门岭。驻跸于讹鲁昆坡。
二十三年猎于水涸川。如夺里舍泽。幸圣济寺。击鞠。击鞠。猎于悦只吉。击鞠。
道宗
清宁二年猎,射虎,获之。
十年猎于赤山,以皇太后射获大鹿,设宴。庚寅,猎,梁王浚遇十鹿,射之得九。帝大喜。复设宴。幸七金山三学寺。幸北牡山。
咸雍元年幸黑岭。
二年如藕丝淀。
三年幸沙奴特。驻跸于细葛泊。幸魏王乙辛第。猎于赤山。
四年北幸。射柳。幸魏王乙辛第。
六年猎于木叶山。
七年如鱼儿泺。
九年如黑水泺。幸金河寺。猎于三门口。
大康三年避暑于永安山。
四年猎于黑岭。
六年猎于白石山。
大安元年射鹿于泼山。
二年射鹿于查沙。
九年猎于拖古烈。猎于漫牙睹山。
寿隆元年射鹿查沙。
二年幸沙门策戒坛,问佛法。
三年射熊于排葛都。射熊于沙只直山。
五年射熊于青崖。射熊于睹里山。
天祚皇帝
乾统三年猎于吾刺里山,虎伤猎夫。庚子,射熊于善山。
四年射鹿于沙只山。射熊于瓦石剌山。
六年猎于撒不烈山。
八年猎于柏山。
天庆二年如斧柯水。
四年如庆州。射鹿于秋山。驻跸于藕丝淀。
七年猎于辋子山,虎伤猎夫。
※校勘记
一:(神册四年十二月)幸辽阳故城按记在三年十二月。
二:(九月)如金瓶滦按记在十二月。
三:(三月)射虎于松山按纪,二月猎松山。
四:(四月)以野鹿入驯鹿群观之饮至竟日按纪在闰八月。
五:(四月)如炭山清暑按纪在五月。
六:(二月)幸延芳淀按纪在正月。
七:(八月)驻跸于昌平幸南京按纪在九月。
八:三十年开泰元年按纪统和三十年九月改元开泰。原误分二栏,据纪改正。
九:幸开泰寺设非重出,应是再至。
一○:(四月)驻跸于永安山清暑按纪在五月。此因上文连叙。
一一:射鹿于击轮山按纪重熙十六年九月作系轮山。
《警世通言》,白话短篇小说集。明末冯梦龙纂辑。完成于1624年(明天启四年)。其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来自史传和小说。故事描述的时代包括宋、元、明三代。与作者的《喻世明言》、《醒世恒言》一起,合称《三言》。
《公羊传》又名《春秋公羊传》,儒家经典之一。上起鲁隐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其作者为卜商的弟子,战国时齐国人公羊高。起初只是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由公羊寿与胡母生一起将《春秋公羊传》着于竹帛。
《湘妃剑》是古龙1960年创作的武侠小说,是古龙早期作品之一,通过男主角仇恕为父报仇的故事,描写众多江湖人物微妙而复杂的内心情感,透析人性。
《大地飞鹰》是古龙后期作品,和一般的武侠小说不同,这部小说其实是写一个生存与困境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独特的文风,令人悠然神往的藏边风情,更是显现了一位作家的成熟和睿智。
杀子报案又名“清廉访案”、“通州奇案”、油坛计,是清末著名奇案之一,记载于清光绪丁酉年(1897年)敬文堂刊本。有一说法认为此案应属于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浣花洗剑录》是古龙的武侠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一名东瀛剑客(实为旅日华侨)前往中原寻访挑战,打遍天下无敌手,最后一死以求得武道真谛的故事。
《狄公案》又名《武则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传》,清末长篇公案小说,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后三十四回,写其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
《风铃中的刀声》为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的作品之一。该小说通过人性的体验,细腻笔触描写,人物微妙而复杂的情感,常用生与死、幸福与痛苦这样尖锐对立的矛盾来表。
《鸳鸯刀》是金庸创作的中篇武侠小说,《鸳鸯刀》叙述了江湖上盛传的鸳鸯宝刀的秘密以及围绕它发生的故事。该小说情节曲折,语言诙谐,在不长的篇幅中展示了人物性格,塑造出几个不同的江湖侠士形象,可读性强。
《战国策》,西汉刘向编订的国别体史书。主要记述了战国时期的纵横家(游说之士)的政治主张和策略,展示了战国时代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是研究战国历史的重要典籍。
《吕氏春秋》又称《吕览》,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 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吕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战国末期杂家的代表作。
《剑玄录》又名《奇侠绝情剑》,是古龙所著武侠小说,亦有疑为由他人代笔者。另外本书因女角极多,网络上曾将其中十二人合称“剑玄录十二金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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