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二十四职官三
御史台秦、汉曰御史府,后汉改为宪台,魏、晋、宋改为兰台,梁、陈、北朝咸曰御史台。武德因之。龙朔二年改名宪台。咸亨复。光宅元年分台为左右,号曰左右肃政台。左台专知京百司,右台按察诸州。神龙复为左右御史台。延和年废右台,先天二年复置,十月又废也。
大夫一员,正三品。秦、汉之制,御史大夫、副丞相为三公之官。魏、晋之后,多不置大夫,以中丞为台主。隋讳中,复大夫,降为正四品。《武德令》改为从三品。龙朔改为大司宪,咸亨复为大夫。光宅分台为左、右,置左、右台大夫。及废右台,去「左」「右」字。本从三品,会昌二年十二月敕:「大夫,秦为正卿,汉为副相,汉末改为大司空,与丞相俱为三公。掌邦国刑宪,肃正朝廷。其任既重,品秩宜峻。准六尚书例,升为正三品,著之于令。」中丞二员。正四品下。汉御史台有二丞,掌殿内秘书,谓之中丞。汉末改为御史长史,后汉复为中丞。后魏改为中尉正,北齐复曰中丞。后周曰司宪中大夫。隋讳中,改为持书御史,为从五品。武德因之。贞观末,避高宗名,改持书御史为中丞,置二员。龙朔改为司宪大夫,咸亨复为中丞。本正五品上,会昌二年十二月敕:「中丞为大夫之贰,缘大夫秩崇,官不常置,中丞为宪台长。今九寺少卿及诸少监、国子司业、京兆少尹,并府寺省监之贰,皆为四品,唯中丞官重,品秩未崇,可升为正四品下,与丞郎出入迭用,著之于令。」大夫、中丞之职,掌持邦国刑宪典章,以肃正朝廷。中丞为之贰。凡天下之人,有称冤而无告者,与三司讯之。凡中外百僚之事,应弹劾者,御史言于大夫。大事则方幅奏弹之,小事则署名而已。若有制使覆囚徒,则与刑部尚书参择之。凡国有大礼,则乘辂车以为之导。
侍御史四员。从六品下。御史之名,《周官》有之,亦名柱下史。秦改为侍御史。后周曰司宪中士,隋为侍御史,品第七。武德品第六也。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侍御史年深者一人判台事,知公廨杂事,次一人知西推,一人知东推也。凡有别付推者,则按其实状以奏。若寻常之狱,推讫断于大理。凡事非大夫、中丞所劾,而合弹奏者,则具其事为状,大夫、中丞押奏。大事则冠法冠,衣硃衣纁裳,白纱中单以弹之。小事常服而已。凡三司理事,则与给事中、中书舍人更直,直于朝堂受表。若三司所按而非其长官,则与刑部郎中员外、大理司直评事往讯之。
主簿一人,从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下。主簿掌印及受事发辰,勾检稽失。兼知官厨及黄卷。主事二人,令史十七人,书令史二十三人。
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下。令史八人,书令史十八人。殿中侍御史掌殿廷供奉之仪式。凡冬至、元正大朝会,则具服升殿。若郊祀、巡幸,则于卤簿中纠察非违,具服从于旌门,视文物有所亏阙,则纠之。凡两京城内,则分知左右巡,各察其所巡之内有不法之事。
监察御史十员,正八品上。贞观初,马周以布衣进用,大宗令于监察御史里行。自此因置里行之名。龙朔元年,以王本立为监察里行也。监察掌分察巡按郡县、屯田、铸钱、岭南选补、知太府、司农出纳,监决囚徒。监祭祀则阅牲牢,省器服,不敬则劾祭官。尚书省有会议,亦监其过谬。凡百官宴会、习射,亦如之。
殿中省魏初置殿中监,隋初改为殿中局,炀帝改为殿内省,武德改为殿中省。龙朔改为中御府,咸亨复为殿中省。
监一员,从三品。魏初置,品第二。梁品第三。隋品第四。武德品第三也。少监二员,从四品上。丞二人,从五品上。主事二人,从九品上。令史四人,书令史十二人,亭长、掌固各八人。殿中监掌天子服御,总领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舍、尚辇六局之官属,备其礼物,供其职事。少监为之贰。凡听朝,则率其属执伞扇以列于左右。凡大祭祀,则进大珪、镇珪于壝门之外。既事,受而藏之。凡行幸,则侍奉于仗内,骖乘以从。若元正、冬至大朝会,则有进爵之礼。丞掌副监事,兼勾检稽失,省署抄目。主事掌印及知受事发辰。
尚食局:奉御二人,正五品下。隋初为典御,又改为奉御。直长五人,正七品上。食医八人。正九品下。奉御掌谨其储供,辨名数。直长为之贰。若进御,必辨其时禁。春肝,夏心,秋肺,冬肾,四季之月脾王,皆不可食。当进,必先尝。正、至大朝会飨宴,与光禄大夫视其品秩之差。其赐王公宾客,亦如之。诸陵月享,则视膳而献之。食医掌率主食王膳,以供其职。
尚药局:奉御二人,正五品下。直长四人,正七品上。书吏四人。侍御医四人,从六品上。主药十二人,药童三十人。司医四人,正八品下。医佐八人,正八品下。按摩师四人,咒禁师四人,合口脂匠四人,掌固四人。奉御掌合和御药及诊候方脉之事。直长为之贰。凡药有上、中、下三品,上药为君,中药为臣,下药为佐。合造之法,一君三臣九佐,别入五藏,分其五味。有汤丸膏散之用。诊脉有寸、关、尺之三部,医之大经。凡合和与监视其分剂,药成尝而进焉。侍御医,掌诊候调和。主药、药童,主刮削捣簁。
尚衣局:奉御二人,从五品上。直长四人,正七品下。书令史三人,书吏四人,主衣十六人,掌固四人。奉御掌衣服,详其制度,辨其名数。直长为之贰。凡天子之服冕十有三;一,大裘冕,二衮冕,一冕,四毳冕,五黻冕,六玄冕,七通天冠,八武弁,九弁服,十介帻,十一白纱帽,十二平巾帻,十三翼善冠。事具《舆服志》。凡天子之大珪,曰珽,长三尺。镇珪,长尺有二寸。若有事于郊丘社稷,则出之于内。将享,至于中壝门,则奉镇珪于监而进之。既事,受而藏之。凡大朝会,则设案,服毕而彻之。
尚舍局:奉御二人,从五品上。直工六人,正七品下。书令史三人,书吏七人,掌固十人,幕士八十人。奉御掌殿廷张设、汤沐、灯烛、洒扫之事。直长为之贰。凡行幸,预设三部帐幕,有古帐、大帐、次帐、小次帐、小帐,凡五等之帐为三部。其外置排城以为蔽扞。排城,连板为之,板上画辟邪兽,表里皆漆之。凡大祭祀,有事于郊坛,则先设行宫于坛之东南向,随地之宜,将祀三日,则设大次于外壝东门之外道北,南向而设坐。若有事于明堂太庙,则设大次于东门,如郊坛之制。凡致斋则设幄于正殿西序及室内,俱东向,张于楹下。凡元正、冬至大朝会,则设斧扆于正殿。施蹋席薰炉。朔望受朝,则施幄于正殿,帐裙顶带,方阔一丈四尺也。
尚乘局:奉御二人,从五品上。直长一人,正七品下。奉乘十八人,正九品下。习驭五十人,掌闲五十人,兽医七十人。进马六人,七品下。司库一人,正九品下。司廪二人,正九品下。书令史一人,书吏十四人。奉御掌内外闲厩之马,辨其粗良,而率其习驭。直长为之贰。一曰左右飞黄闲,二曰左右吉良闲,三曰左右龙媒闲,四曰左右
《警世通言》,白话短篇小说集。明末冯梦龙纂辑。完成于1624年(明天启四年)。其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来自史传和小说。故事描述的时代包括宋、元、明三代。与作者的《喻世明言》、《醒世恒言》一起,合称《三言》。
《公羊传》又名《春秋公羊传》,儒家经典之一。上起鲁隐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其作者为卜商的弟子,战国时齐国人公羊高。起初只是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由公羊寿与胡母生一起将《春秋公羊传》着于竹帛。
《湘妃剑》是古龙1960年创作的武侠小说,是古龙早期作品之一,通过男主角仇恕为父报仇的故事,描写众多江湖人物微妙而复杂的内心情感,透析人性。
《大地飞鹰》是古龙后期作品,和一般的武侠小说不同,这部小说其实是写一个生存与困境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独特的文风,令人悠然神往的藏边风情,更是显现了一位作家的成熟和睿智。
杀子报案又名“清廉访案”、“通州奇案”、油坛计,是清末著名奇案之一,记载于清光绪丁酉年(1897年)敬文堂刊本。有一说法认为此案应属于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浣花洗剑录》是古龙的武侠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一名东瀛剑客(实为旅日华侨)前往中原寻访挑战,打遍天下无敌手,最后一死以求得武道真谛的故事。
《狄公案》又名《武则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传》,清末长篇公案小说,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后三十四回,写其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
《风铃中的刀声》为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的作品之一。该小说通过人性的体验,细腻笔触描写,人物微妙而复杂的情感,常用生与死、幸福与痛苦这样尖锐对立的矛盾来表。
《鸳鸯刀》是金庸创作的中篇武侠小说,《鸳鸯刀》叙述了江湖上盛传的鸳鸯宝刀的秘密以及围绕它发生的故事。该小说情节曲折,语言诙谐,在不长的篇幅中展示了人物性格,塑造出几个不同的江湖侠士形象,可读性强。
《战国策》,西汉刘向编订的国别体史书。主要记述了战国时期的纵横家(游说之士)的政治主张和策略,展示了战国时代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是研究战国历史的重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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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玄录》又名《奇侠绝情剑》,是古龙所著武侠小说,亦有疑为由他人代笔者。另外本书因女角极多,网络上曾将其中十二人合称“剑玄录十二金钗”。
《春阿氏谋夫案》又名《春阿氏》,是根据光绪年发生在北京内城镶黄旗驻防区域内一桩实有命案创编而成的小说。作品在面世一个世纪以来却不断有读者在读在议,不曾为岁月埋没,可见其价值之存在。
《说岳后传》根据单田芳评书《铁伞怪侠》改编,讲述了岳霆将自己的私仇与国家的兴亡结合在一起,在众多武林高手的帮助下,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业迹,终于使秦桧罪有应得,遗臭万年。
《孔雀翎》是古龙武侠小说《七种武器》的第二种武器。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六种非一般江湖武器(拳头不是七种武器之一),件件精妙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