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端欺死霸占
建安县吉阳街汤墩汤聘尹,屡世殷富。因为无子,娶妾何氏,止生一子,名唤汤隆。刚才三岁,汤聘尹一旦死去,寿止三十六岁。何氏与大娘叶氏,共哺孤儿,撑持家业。先夫在日,蓄有祖田八百亩。每冬,叶氏叫家奴汤旺催取各庄苗租,变银完纳钱粮。各处租谷无欠,只有顺昌地方万全坑有田二百四十亩,离家远,屡年未曾取足。叶氏每见收到万全坑租,不胜忿怒。
适有王孙街刁民王虎,立心甚险,为谋诡谲,亦买得有田七亩,在彼与汤聘尹之田叠叠相连。王虎遂欲吞为己业,乃设巧计,来哄叶氏曰:“万全一路,田土甚瘦,百姓狡猾无比,佃户拖欠,乃为常事。若遇天一干旱,便升合不与,年年捱欠,不奈他何。我今有田八十余亩在彼地方,逐年亦虚破钱粮,受多少呕气。去取只是逃躲,告县便托人情。千方百计,亦只忍气。况尔家主不在,尔乃寡妇孤儿,如何征得租起!不如以田佃于我们,年年替尔取租,完纳钱粮,岂不甚妙。”叶氏被他巧计所哄,遂以万全坑租田二百四十亩,尽租与王虎,苗租果然收得完足。及过三年,王虎往嘱各田佃户曰:“前者叶寡妇以田租我,收苗准息,今已俱卖与我。尔众佃户,各要立佃批与我,然后给表约,方许诸人去佃。将来租谷俱要送至我庄,明白交还,不得短少升合。”各佃户不知其谋,遂信此言是实。此时王虎外收佃户之租,内纳叶氏之苗,众佃户自后听命惟谨,盖惟知王虎是他田主,而不知汤隆之为田主也。
不觉奄忽便过二十余载,叶氏已故,王虎遂伪造契书,用茶染纸成淡黄颜色,相似远年旧纸,以为告状之本,遂不纳汤隆之租。汤隆着家人往王宅取讨,王虎曰:“我家有田数百顷,哪有余力佃别人之田?”汤隆知得,遂不向王虎取租,乃亲自到万全坑去取。众佃户曰:“我只知此田是王虎收租,哪见你来?”遂各不理。汤隆复到王虎家中,请问明白。王虎曰:“往日我租你家田,当还你租谷,故不敢少。今你令堂已将前田二百四十亩,一概卖与我,当时田价未完,故权纳三年租谷,补准息钱。今价已完足,田是我家的,岂复再纳尔家租乎?”汤隆曰:“我家只把田租与你,代收租谷,何曾卖与你?你若不还我租谷,我去郭爷处告你!”王虎曰:“莫说郭爷,就是皇帝处去告,我决不怕你!”汤隆忍气不过,遂写下状词,竟赴府中郭爷处去告:
告状人汤隆,年甲在籍。告为土豪骗产事。隆孤母寡,佃多顽欠。土豪王虎计租隆田二百四十亩,代收租谷。一向完纳无欠,经今已二十载。讵豪久造深谋,熟交各佃,冒称母卖,欺死瞒生。窃思千金之产,一旦谋占,王法何存?冤惨无地。告恳天台惩恶追租,断田还主,庶杜刁风。上告。
郭爷接了汤隆状词,反覆翻阅,细思此必王虎之奸,遂出牌拘王虎。虎思汤隆雏弱无力,此必积歇刘云教唆他告状。遂将金银赂干证,安排衙门、吏书、门皂,乃始入府诉状:诉状人王虎,年甲在籍,诉为唆骗事。虎先年用价银三百六十七两,买到汤隆之田二百四十亩,契书明白,中见可证。历今二十余年,两经大造不旨过产,岁贴粮差银一十二两五钱,厘毫无欠。积歇刘云唆索补价。奸谋未遂,复唆耸告,捏称占田。窃思时价明买,契书存照。乞天剪唆究诬,民不遭枉。
郭爷准了诉状,遂呼对理。汤隆曰:“王虎做小的家总佃,只代收租,小的交他租银,已经一十九载,今一旦冒称买到小的田主,平白占产,情理何堪?”王虎曰:“小人有契书执照,隆母叶氏亲手花押,亲手受价。中见人等俱存可证。卖产二十余年,今日何得听人教唆,强来争业?”郭爷一看契书,纸张颜色俱黄,即知王虎所造假契,干证人等俱是买嘱来的。全不动问,惟问汤隆曰:“尔既收他有十九年租谷,亦有日记、苗簿,可拿来看。”隆即以前后所记租簿呈上。郭爷见簿上逐年记载租谷、银数明白,知隆是实。乃骂王虎曰:“汤隆之母,何曾卖田与你?你只代他作总佃,收租银而已。”王虎曰:“远年买田,旧契可证。隆母虽亡,中人可证。”郭爷曰:“选过粗板,把王虎着实打四十板。”复骂曰:“尔能谋占隆田二百四十亩,岂不能以数十金,买赂干证来证?你说旧契可证,此契只是近日伪造,不是二十年前的。汤隆二十年之簿,尔看颜色何如!”又叫书手何清,取过二十年前案卷纸色来对。只见外面堆尘则黄,内中尚白,恰与汤隆之簿一样颜色。王虎假契,纸色内外俱黄,乃是用茶染的,故知其为伪造。遂叫取夹棍夹起。王虎初不肯认,喝令重敲一百,若不招认,再加严刑,必欲重夹。中人陈嵩见王虎伪造契书是真,已被郭爷识破,不必代他受刑,遂不待夹,即自招曰:“小的原日并未曾与他作中,特因王虎许谢银二十两,买我作证。望乞老爷超活。”郭爷曰:“陈嵩未敢欺瞒,乃释放不究。”即拟王虎欺占田业,杖一百、徒三年,追田给还汤隆管业。判曰:
审得王虎财利迷心,贪饕溺志,既诡智以笼人,复乘机而罔世,代收寡妇之租,重剜佃户之肉,蚕食百家,强威日肆,狼贪一里,恶气风生。田寡妇之既卒,欺孤儿之无知,伪作契书,强占产业二百余亩。膏腴安可白占?一千余斛白米,难容强吞。严加刑罚,痛惩贪残。杖以一百、徒三年,田业悉追还主汤隆照管无疑。
《警世通言》,白话短篇小说集。明末冯梦龙纂辑。完成于1624年(明天启四年)。其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来自史传和小说。故事描述的时代包括宋、元、明三代。与作者的《喻世明言》、《醒世恒言》一起,合称《三言》。
《公羊传》又名《春秋公羊传》,儒家经典之一。上起鲁隐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其作者为卜商的弟子,战国时齐国人公羊高。起初只是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由公羊寿与胡母生一起将《春秋公羊传》着于竹帛。
《湘妃剑》是古龙1960年创作的武侠小说,是古龙早期作品之一,通过男主角仇恕为父报仇的故事,描写众多江湖人物微妙而复杂的内心情感,透析人性。
《大地飞鹰》是古龙后期作品,和一般的武侠小说不同,这部小说其实是写一个生存与困境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独特的文风,令人悠然神往的藏边风情,更是显现了一位作家的成熟和睿智。
杀子报案又名“清廉访案”、“通州奇案”、油坛计,是清末著名奇案之一,记载于清光绪丁酉年(1897年)敬文堂刊本。有一说法认为此案应属于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浣花洗剑录》是古龙的武侠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一名东瀛剑客(实为旅日华侨)前往中原寻访挑战,打遍天下无敌手,最后一死以求得武道真谛的故事。
《狄公案》又名《武则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传》,清末长篇公案小说,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后三十四回,写其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
《风铃中的刀声》为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的作品之一。该小说通过人性的体验,细腻笔触描写,人物微妙而复杂的情感,常用生与死、幸福与痛苦这样尖锐对立的矛盾来表。
《鸳鸯刀》是金庸创作的中篇武侠小说,《鸳鸯刀》叙述了江湖上盛传的鸳鸯宝刀的秘密以及围绕它发生的故事。该小说情节曲折,语言诙谐,在不长的篇幅中展示了人物性格,塑造出几个不同的江湖侠士形象,可读性强。
《战国策》,西汉刘向编订的国别体史书。主要记述了战国时期的纵横家(游说之士)的政治主张和策略,展示了战国时代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是研究战国历史的重要典籍。
《吕氏春秋》又称《吕览》,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 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吕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战国末期杂家的代表作。
《剑玄录》又名《奇侠绝情剑》,是古龙所著武侠小说,亦有疑为由他人代笔者。另外本书因女角极多,网络上曾将其中十二人合称“剑玄录十二金钗”。
《春阿氏谋夫案》又名《春阿氏》,是根据光绪年发生在北京内城镶黄旗驻防区域内一桩实有命案创编而成的小说。作品在面世一个世纪以来却不断有读者在读在议,不曾为岁月埋没,可见其价值之存在。
《说岳后传》根据单田芳评书《铁伞怪侠》改编,讲述了岳霆将自己的私仇与国家的兴亡结合在一起,在众多武林高手的帮助下,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业迹,终于使秦桧罪有应得,遗臭万年。
《孔雀翎》是古龙武侠小说《七种武器》的第二种武器。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六种非一般江湖武器(拳头不是七种武器之一),件件精妙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