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山东兖州府巨野县郑鸣华,家道殷富,生子名一桂,姿容俊雅,因父择配太严,年长十八,尚未聘娶。其对门杜预修家,有一女名季兰,性淑有貌,因预修后妻茅氏欲主嫁与外侄茅必兴,预修不肯,以致延到十八岁亦未许人。郑一桂观见其貌,千方百计得与通情。季兰年长知事,心亦欢喜,每夜潜开猪门引一桂入宿,将次半载,两家父母颇知之。季兰后母茅氏在家吵闹,遂关防甚密。然季兰有心向一桂,怎能防得。一日,茅氏往外公家去,季兰在门首立候一桂,约他夜来。其夜,一桂复往。季兰道:“我与你相通半载,已怀了二个月身孕,你可央媒来议婚,谅我父亦肯。但继母在家,必然阻挡,今乘她往外公家去,明日千万留心。此事成则姻缘可久,不然妾为你死矣。纵有他人来娶我,妾既事君,决不改节于他人。”郑一桂欣然应诺。至次日五更,季兰仍送一桂从猪门出去。适有屠户萧升早起宰猪,正撞见了,心下忖道:必是一桂与预修之女有通,故从他猪门而出。萧升亦从猪门挨入,果见女子在偏门边倚立。萧升向前逼她求欢。季兰道:“你是何人?敢这等胆大!”萧升道:“你养得一桂,独养不得我?”季兰哄道:“彼要娶我,故私来先议。若他不娶,则日后从你无妨。”即抽身走入房去,锁住了门。萧升只得走出,心中焦躁,想道:“彼恋一桂后生,怎肯从我?不如明日杀了一桂,使她绝望,谅季兰必得到手。”次日,一桂禀知于父要娶季兰。郑鸣华道:“几多媒来议豪家女子,我也不纳,今娶此不正之女为媳,非但辱我门风,抑且被人取笑。”一桂见父不允,忧闷无聊,至夜静后又往季兰家。行到猪门边,被萧升突出拔刀杀之,并无人见。次日,郑鸣华见于被杀,不胜痛伤,只疑是杜预修所杀,遂赴县具告。
本县宋知县拘问。郑鸣华道:“亡儿一桂与伊女季兰有奸,伊女嘱我儿娶她,我不肯允,其夜遂被杀。”杜预修道:“我女与一桂奸情有无,我并不知。纵求嫁不允,有女岂无嫁处,必须强配?就是他不允亲事,有何大仇遂至杀他?此皆是虚砌之词,望老爷详察。”朱知县问季兰道:“有无奸情?是谁杀他,惟你知之,从实说来。”季兰道:“先是一桂千般调戏,因而苟合,他先许娶我,后来我愿嫁他,皆出真心,曾对天立誓,来往已将半载。杀死之故不知,是谁,妾实不知。”朱知县道:“你通奸半载,父亲知道,因而杀之是真。”遂将杜预修夹起,再三不肯认,又将季兰上了夹棍。季兰心想:一桂真心爱我,他今已死,幸我怀孕三月,倘得生男,则一桂有后;若受刑伤胎,我生亦是枉然。遂屈招道:“一桂是我杀的。”朱知县道:“一桂是你情人,偏忍杀他?”季兰道:“他未曾娶我,故此杀了。”朱知县道:“你在室未嫁,则两意投合,情同亲夫。始焉以室女通奸,终焉以妻子杀夫,淫狠两兼,合应抵偿。”郑鸣华 、杜预修皆信为真。再过六个月,生下一男。鸣华因无子,此乃是他亲孙,领出养之,保护甚殷。
过了半年,包公巡行到府,夜观杜季兰一案之卷,忽见一大蜘蛛从梁上坠下,食了卷中几字,复又上去,包公心下疑异。次日,即审这桩事。杜季兰道:“妾与郑一桂私通,情真意密,怎肯杀他?只为怀胎三月,恐受刑伤胎,故屈招认;其实一桂非妾所杀,亦不干妾父的事,必外人因什故杀之,使妾枉屈抵命。”包公道:“你更与他人有情否?”季兰道:“只是一桂,更无他。”包公心疑蜘蛛食卷之事,意必有姓朱者杀之,不然乃是朱知县问枉了。乃道:“你门首上下几家,更有甚人,可历报名来!”鸣华历报上数十名,皆无姓朱者,只内一人名萧升。包公心疑蜘蛛一名蛸蛛,莫非就是此人?再问道:“萧升做何生理?”答言:“宰猪。”包公心喜道:猪与蛛音相同,是此人必矣。乃令鸣华同公差去拿萧升来作干证。公差到萧升家道:“郑一桂那一起人命事,包爷唤你。”萧升忽然迷乱道:“罢了!当初是我错杀你,今日该当抵命。”公差喝道:“只要你做干证!”萧升乃惊悟道:“我分明见一桂向我索命,却是公差。此是他冤魂来了,我同你去认罪便是。”郑鸣华方知其子乃是萧升所杀,即同公差镇押到官。萧升一一招认道:“我因早起宰猪,见季兰送一桂出门,我便去奸季兰,她说要嫁一桂,不肯从我。次夜因将一桂杀之,要图季兰到手。不料今日露出情由,情愿偿命,再无他说。”
包公明判道:审得郑一桂系季兰之情夫,杜季兰是一桂之表子,往来半载,三月怀胎,图结良缘,百世偕老。陡为萧升所遇,便起分奸之谋,恨季兰之不从,遇一桂而暗刺。前官罔稽实迹,误拟季兰于典刑。今日访得真情,合断萧升以偿命。余人省发,正犯收监。当时季兰禀道:“妾蒙老爷神见,死中得生,犬马之报,愿在来世。但妾身虽许郑郎,奈未过门,今儿子已在他家,妾愿郑郎父母收留入家,终身侍奉,誓不改嫁,以赎前私奔之丑。”郑鸣华道:“日前亡儿已欲聘娶,我嫌你私通非贞淑之女,故此不允;今日有拒萧升之节,又有愿守制之心,我当收留,抚养孙儿。”包公即判季兰归郑门侍奉公姑。后寡守孤子郑思椿,年十九登进士第,官至两淮运使,封赠母杜氏为太夫人。郑鸣华以择妇过严,致子以奸淫见杀;杜预修以后妻掣肘,致女以私通招祸。此二人皆可为人父母之戒。
《警世通言》,白话短篇小说集。明末冯梦龙纂辑。完成于1624年(明天启四年)。其题材或来自民间传说,或来自史传和小说。故事描述的时代包括宋、元、明三代。与作者的《喻世明言》、《醒世恒言》一起,合称《三言》。
《公羊传》又名《春秋公羊传》,儒家经典之一。上起鲁隐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其作者为卜商的弟子,战国时齐国人公羊高。起初只是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由公羊寿与胡母生一起将《春秋公羊传》着于竹帛。
《湘妃剑》是古龙1960年创作的武侠小说,是古龙早期作品之一,通过男主角仇恕为父报仇的故事,描写众多江湖人物微妙而复杂的内心情感,透析人性。
《大地飞鹰》是古龙后期作品,和一般的武侠小说不同,这部小说其实是写一个生存与困境的故事。这个故事里独特的文风,令人悠然神往的藏边风情,更是显现了一位作家的成熟和睿智。
杀子报案又名“清廉访案”、“通州奇案”、油坛计,是清末著名奇案之一,记载于清光绪丁酉年(1897年)敬文堂刊本。有一说法认为此案应属于清末四大奇案之一。
《浣花洗剑录》是古龙的武侠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一名东瀛剑客(实为旅日华侨)前往中原寻访挑战,打遍天下无敌手,最后一死以求得武道真谛的故事。
《狄公案》又名《武则天四大奇案》《狄梁公全传》,清末长篇公案小说,作者名已佚,共六卷六十四回。前三十回,写狄仁杰任昌平县令时平断冤狱;后三十四回,写其任宰相时整肃朝纲的故事。
《风铃中的刀声》为著名武侠小说家古龙的作品之一。该小说通过人性的体验,细腻笔触描写,人物微妙而复杂的情感,常用生与死、幸福与痛苦这样尖锐对立的矛盾来表。
《鸳鸯刀》是金庸创作的中篇武侠小说,《鸳鸯刀》叙述了江湖上盛传的鸳鸯宝刀的秘密以及围绕它发生的故事。该小说情节曲折,语言诙谐,在不长的篇幅中展示了人物性格,塑造出几个不同的江湖侠士形象,可读性强。
《战国策》,西汉刘向编订的国别体史书。主要记述了战国时期的纵横家(游说之士)的政治主张和策略,展示了战国时代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是研究战国历史的重要典籍。
《吕氏春秋》又称《吕览》,是在秦国丞相吕不韦主持下, 集合门客们编撰的一部黄老道家名著。《吕氏春秋》集先秦道家之大成,是战国末期杂家的代表作。
《剑玄录》又名《奇侠绝情剑》,是古龙所著武侠小说,亦有疑为由他人代笔者。另外本书因女角极多,网络上曾将其中十二人合称“剑玄录十二金钗”。
《春阿氏谋夫案》又名《春阿氏》,是根据光绪年发生在北京内城镶黄旗驻防区域内一桩实有命案创编而成的小说。作品在面世一个世纪以来却不断有读者在读在议,不曾为岁月埋没,可见其价值之存在。
《说岳后传》根据单田芳评书《铁伞怪侠》改编,讲述了岳霆将自己的私仇与国家的兴亡结合在一起,在众多武林高手的帮助下,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业迹,终于使秦桧罪有应得,遗臭万年。
《孔雀翎》是古龙武侠小说《七种武器》的第二种武器。长生剑、孔雀翎、碧玉刀、多情环、离别钩、霸王枪、六种非一般江湖武器(拳头不是七种武器之一),件件精妙绝伦。